谎称认识领导能买到低价福利房,一男子骗取了老邻居40万元的购房款。在涉嫌诈骗被抓获后,该男子还一再狡辩他只是借款并非诈骗。近日,白下法院审结了此案。
黄美娟跟于强(均为化名)是多年的老邻居,关系一直不错。2000年底,于强到黄美娟家玩,闲谈中他“无意”提起建邺区政府的一位领导,称这位领导能以1700块钱每平方米的价格买到河西的福利房。黄美娟一听非常动心,当即决定买一套。之后,黄美娟陆陆续续给了于强20多万元,并收到一份落款为“建邺区人民政府”的“分期购房收费清单”。2002年以来,于强又以添点钱将小套换成大套,自己要做生意、开茶楼等为名,从黄美娟手里又拿走几十万元。
直到2004年,黄美娟都没有看到于强的福利房。为此,她找到于强表示不想买房了,要求退钱。但于强称,房子很快就到手了,并写了一张40万元的借条作为保证。
可是几年过去了,房子还是没影,于强也还不出钱。去年10月,黄美娟报警。
因涉嫌诈骗,于强被检方提起公诉。但在法庭上,于强一口咬定他是借钱而不是骗钱。但法院审理后认为,于强是以购买福利房为由诈骗黄美娟40万元,其辩解不能成立,并最终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并责令其退赔违法所得40万元。(记者 朱晓露 通讯员 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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