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从今天开始,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将实行新政策。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将首次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即:购买首套住房与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贷款利率的规定不同,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此之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受理的贷款业务仍按原政策规定执行。
据介绍,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财政部和银监会等四部委11月2日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只能用于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严禁进行投机性购房。因此,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新政策首次对购买首套住房、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实行有差别的信贷政策,旨在体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突出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资金的优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就市民关心的问题进行了权威解答。
1.新政策施行前,办理个人贷款的职工按照什么政策执行?
答:新政策从今年12月1日开始施行,在此之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受理的贷款业务仍按原政策规定执行。
2.新政策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即:购买首套住房与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贷款利率的规定不同,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3.贷款最高限额是多少?采取组合贷款方式的,最高限额是多少?
答:最高限额40万元。采取组合贷款方式的,最高限额为75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贷款为40万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为35万元。
4.贷款最长年限是多少?
答:最长年限30年。
5.具体的贷款年限如何计算?
答: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扣除借款人年龄。
6.首付款比例是多少?
答:(1)购买首套、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下的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全部购房款的20%;(2)购买首套、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全部购房款的30%;(3)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全部购房款的50%。
7.现行贷款利率是多少?
答:购买首套住房,五年期以下(含五年)贷款年利率为3.50%,五年期以上贷款年利率为4.05%。购买第二套住房,五年期以下(含五年)贷款年利率为3.85%,五年期以上贷款年利率为4.46%。
8.首套住房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答:借款人家庭从未使用过住房贷款。
9.借款人家庭包括哪些成员?
答:借款人及其配偶。
10.如何认定是否使用过住房贷款?
答: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以及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系统显示的借款人家庭住房贷款历史记录作为依据。(马洞野 记者 任清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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