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由德州房管中心房管科举办的商品房销售人员岗位培训班正式开班。全市包括10个县市区超过300名销售人员参加培训。据悉,自2011年1月1日起,德州市将实行严格的商品房销售人员持证上岗、挂牌服务制度。
“截止到昨晚,全市包括10个县市区一共有331名销售人员报了名,现在还有一些学员没到。”房管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据介绍,自2011年1月1日起,德州市将实行严格的商品房销售人员持证上岗、挂牌服务制度。凡没有取得《德州市商品房销售人员注册证书》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商品房销售业务。 自明年起,商品房销售人员在进行商品房预售合同打印时,要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上注明商品房销售人员姓名以及注册证书编号,否则不予合同备案。“这一措施的实施将更加规范房地产市场,能够把责任落实到个人,另外对开发商也加强了约束力。”房管中心的工作人员讲道。 “这次培训实行考培一体,考试采取闭卷方式,在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建立的试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考试合格者由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颁发合格证书。证书实行全国统一编号,网上公示,全国房地产行业通用。”工作人员还说道。(记者 马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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