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住房公积金临高分中心近日表示,购保障房的职工,只须缴存一个月以上住房公积金即可申请贷款。此事引起各方关注。记者随后从海南住房公积金中心了解到,我省此前已发出通知,明确职工在购买保障房时,新开立账户并缴存1个月以上公积金即可申请,且灵活就业人员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由原来的40%下调为20%。
据了解,我省规定,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必须连续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方可申请。2010年决定把公积金贷款向保障性住房倾斜。我省《关于促进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明确,职工在购买保障房时,可享受6方面的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职工新开立账户并缴存1个月以上公积金即可申请;职工夫妻双方有一方正常缴存公积金即可申请;职工欠缴公积金或账户被封存,补缴后即可申请;灵活就业人员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由原来的40%下调为20%;家庭月收入扣除月还款额后家庭人均生活费不得低于当地人均生活保障最低标准;本人及其配偶的收入不足以支持还贷的,可由贷款申请人提供第三方担保。
海南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希望相关市县积极落实这一政策。对利用公积金贷款仍不能解决购房所需资金的,鼓励商业银行与公积金中心以组合个人贷款方式支持中低收入家庭购买保障性住房。对利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保障房的城镇低收入家庭,还将给予适当的利息补贴。我省对发放保障性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不足的市县,将在全省统一调剂使用住房公积金余额,全力满足信贷资金需求。(记者 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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