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旗胜家园业主论坛上,一则曝光散发色情广告男子照片的帖子引发业主关注。发帖人为北京北宇物业服务公司旗胜家园项目部(以下简称旗胜家园物业)工作人员。有业主支持物业行为,也有人认为此举侵犯当事人的肖像权。
昨天,旗胜家园物业一名赵姓工作人员说,3日,一名发放色情小广告的男子混入小区,保安发现后将其带至办公室。物业工作人员对该男子拍照,并将照片
发布到社区论坛,还附上其身份证照片,“我们希望通过该途径提醒广大业主警惕此人”。
上月底,物业公司也曾以此方式曝光一名化妆品推销人员的照片。该工作人员说,拍照得到当事人许可,“他们心虚,所以会配合”。
图片曝光后,有业主回帖表示感谢物业的提醒,并建议物业在小区内和每层楼道安装摄像头;也有业主质疑物业公司未启用门禁设施,才导致散发小广告的人员混进小区;还有业主认为,用常规措施防范散发者即可,“论坛曝光有点过分,有点侵犯人权了”。
赵姓物业工作人员说,之所以贴出当事人照片,是为了让业主认识这些人的样貌,避免他们尾随业主进入小区。
-律师说法
发布身份信息不恰当
京华律师团康凯律师认为,如果物业公司经过当事人同意而拍照,且目的只为提醒业主留意,并非为了赢利,则不构成侵犯他人人身权。物业公司把散发小广告人员的照片发布到社区论坛,不做其他用途传播,仅为提醒,不为惩罚,此未超出其职责范围,所以发照片不违法。
但附上他人身份证原件照属于透露他人个人身份信息,虽然物业公司将其作为揭发散发者的辅证使用,并不构成违法,但这种做法并不恰当。(实习记者万仁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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