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公租房建设大规模起步,对公共租赁房建设的政策支持也在不断完善。去年有关部门出台多项规定,保障公租房建设的土地供应,相关税费等给予减免。允许将中央财政廉租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的结余部分,用于公共租赁房建设的投资补助及贷款贴息。此外,按照规定提取的土地出让收益资金、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在满足廉租房保障需要的基础上,可以用于公共租赁房建设。在满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需要的前提下,廉租房可以和公共租赁房建设统筹安排、逐步并轨运行。探索以划拨和出让方式加大公共租赁住房供地建房、逐步与廉租住房并轨、简化并实施租赁住房分类保障的途径。
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公共租赁房将成为今后保障房的主要保障形式,要重点建设30—40平方米的小户型公共租赁房,加快解决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群体、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问题。2011年中央财政也将对公共租赁房建设给予资金支持。
随着公共租赁房制度得以确立并开始快速发展,我国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形成——对低保家庭等城市最低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通过低租金的廉租房予以保障;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售经济适用房;向中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家庭出售限价商品房。在此基础上,对所有中低收入家庭提供公共租赁房,实现对各种“夹心层”的全覆盖。
“十二五”继续快马加鞭
实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是政府向人民群众作出的庄严承诺。尽管近年来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进度不断加快,规模不断加大,低收入家庭的满意度也不断提高,但是在商品房价格居高不下的情况下,保障性住房的发展与广大群众的要求还有比较大的差距。
在2010年取得历史性成就的良好基础上,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力度还将进一步加大。
记者了解到,2011年全国计划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1000万套,比2010年大幅增长70%以上,并要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50万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经要求各地近期上报建设计划,并且仍将继续签订目标责任书,督促地方政府进一步提高重视程度,保证按期完成任务。
资金和土地的落实是保障房建设的关键,也是2011年的保障房建设面临的最大难题。据了解,2011年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将在2010年基础上大幅增加,省级政府将比照中央财政配套补助资金。2010年,有部分城市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未达到10%的要求。有关部门已经再次明确,各地区在保障资金落实的同时,要适当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保障房建设的比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配合央行、银监会,研究制定支持保障房建设的中长期贷款政策。公积金闲置资金支持保障房建设的试点2010年也已经展开,据了解,随着试点逐渐成熟,2011年将考虑扩大试点范围,这也将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保障房建设资金来源问题。
2011年,我国将继续加强保障房管理工作。首先是全过程的监管,重点是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其次是后续管理,让不断增加的保障房真正分配给最需要的人,并完善退出机制,避免出现违规分配保障房、套取挪用房源的情况。在准入退出做到公开、公正、公平的同时,专家呼吁,应加快《住房保障法》的立法工作,以法律的形式明确相关权利和责任,并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惩罚。
“十一五”期间,我国通过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解决了1140万户城镇低收入家庭和360万户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据介绍,“十二五”时期,我国将加快各类保障房建设,加快发展公共租赁房,继续推进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增加限价商品住房供应。同时,继续大力推进各类棚户区改造。基本完成集中成片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稳步推进非成片棚户区和零星危旧房改造。完成现有国有林区(场)棚户区(危旧房)、国有垦区危房、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改造。(记者 王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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