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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禁止向“两高一资”项目供地

2011年01月07日 16:07 来源:济南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今天从省国土资源部门获悉,我省将从用地计划、预审、审批和供地四个环节严格把关,禁止向“两高一资”、重复建设和违背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供地,房地产开发等竞争性行业用地主要靠挖潜存量土地解决。

  我省出台《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有关问题的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建设用地台账管理和备案制度,改进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管理,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主要用在保新兴产业、保民生项目、保重大项目和保重点区域发展上。要服务于全省区域带动战略,重点支持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胶东半岛高端制造业聚集区、鲁南临港产业带、省会城市群经济圈。鼓励各地节地挖潜,鼓励建设项目使用未利用地。

  在鼓励存量建设用地挖潜方面,我省要求规范和完善建设用地置换工作,对已废弃的工矿用地,能源、铁路、公路等建设用地和已征收为建设用地的采煤塌陷地等进行开发复垦,进行建设用地置换。

  对已拆旧复垦并达到耕作条件的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增减挂钩)项目区,我省将实行分期分批验收并相应使用节余指标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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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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