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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住建局回应质疑:“终审结果急于公示欠考虑”

2011年01月08日 15:18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深圳市第二次保障房申请自从终审公示起就备受质疑:为何未公布合格家庭财产便急于公示终审结果?拥有几辆小车,家庭财产超过规定数额的家庭为何符合保障房申请条件?有人住着豪宅或保障房为何也能申请保障房并成为合格家庭?本月7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下称市住建局)向本报发来邮件,通过书面形式,首次就终审公示后市民和媒体对终审公示结果的质疑作出回应,并自我检讨称公示占用节假日三天时间,考虑欠周到。

  尚有700余辆车未完成价值评估

  深圳市住建局在书面回应中称,审核工作极其复杂,工作量巨大。终审工作于2010年12月30日才完成大部分数据的汇总计算,本着抓紧在年内尽快落实深圳市住房保障政策的初衷,该局在完成数据汇总的第二天就开始公示,公示时间确定为2010年12月31日-2011年1月14日,时间为15天。“公示的目的就是为了让终审的初步结果接受社会的监督,发动社会力量追索不诚信的行为,同时也请社会对我们的审核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没有任何回避监督的意识。”该局还在回应中坦承,目前舆论认为公示占用节假日三天时间不妥,该局认为此举确实考虑欠周到。

  去年12月31日晚对终审合格家庭的公示中取消了财产公示,引发终审结果有“猫腻”的质疑。对此,市住建局在回应中称,本次保障性住房终审中,因2010年12月30日数据还不是很完全,除本地结算的十几家证券公司的证券账户数据外,大部分异地证券结算公司的数据迟迟不到,涉及大部分家庭;同时,700余辆车辆未完成价值评估,所以在31日的公示中未公布资产状况。正因社会和媒体对此质疑,该局在2011年1月4日下午将申请家庭目前已有的资产情况予以了公示,但此数据仍未包括异地结算证券、理财数据和车辆价值。该两项数据还在积极跟进处理中。

  合格家庭豪宅或保障房均为借住

  根据本次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内、外均不拥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设用地。对此,有网友和市民举报终审名单中有不少人住着豪宅,如编号SL1070051000212的申请人李某东,住在福田区香蜜湖农园社区香榭里花园;SL1070041000095的申请人刘某平,住在福田区农林路香山美树苑,在福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上班;编号SL1080081000352的申请人杨某豪,住在福田区擎天华庭。而且,有不少终审合格家庭住着保障房申请保障房。对此问题,市住建局回应,各街道办初审以及区建设局复审均对申请人住宅等情况予以了从严把关,目前的证据和材料显示,均为借住。对于媒体和社会举报的有线索证明该申请家庭拥有任何形式房产的情况,该局一经查实将一律取消该申请人的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罚。目前租住在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人如果成功申请,则需在签订协议前退出目前租住的保障性住房。

  除此之外,不少市民还反映终审名单中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申请人。市住建局回应,通过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对相关问题审核,未发现有计生违规行为。

  对于初审到终审存在弄虚作假的申请行为该如何处罚?市住建局表示正对一些有较大嫌疑和明显弄虚作假行为进行查证,一经查实,坚决依法依规处理,而且对于有关单位和个人为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将在媒体上予以曝光,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

  市住建局最后表示,在今后的住房保障工作中将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介入,安排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媒体代表全程参与。

  羊城晚报记者 宋王群(发自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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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薇伊】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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