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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保障房申请作假者被开罚单 三年内不能申请

2011年01月12日 15:24 来源:南方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申请保障性住房弄虚作假终有处罚。昨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下发20份行政处罚预告知书。如无异议,这20户申请者将面临五千元罚款,并在今后三年内不能申请住房保障。据了解,这20户涉嫌弄虚作假者主要是涉嫌隐瞒房产和宅基地,他们可在三日内书面陈述意见。

  只有8张罚单被领走

  在深圳第二次保障性住房审查工作中,社会各界对处罚弄虚作假者的呼声一直很强。市住建局昨日介绍,该局已按照《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将终审不合格名单中涉嫌隐瞒拥有商品房、拥有私房宅基地等违法情形的20名申请人作为拟处罚对象。

  从昨日早上开始,实际负责终审工作的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开始挨个电话通知这20名申请者。据了解,截至昨天傍晚,已有8人领取了行政处罚预告知书,其余12人没有到该中心来领,不过主管机构也已全部电话通知领取。据介绍,这20户涉嫌弄虚作假者均是涉嫌隐瞒房产和宅基地。

  不服处罚可提出申诉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昨日,深圳市住建局拟驳回上述20位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并对其处以5000元的罚款,同时自驳回申请资格之日起三年内不予受理这些人的住房保障申请。这20户涉嫌弄虚作假申请者自收到告知书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具有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如对告知内容无异议,该局将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这20位申请人对预告知书内容有申辩的权利。对该告知书有异议的申请人可通过两种方式进行申辩:一、自收到该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陈述意见;二、可适用听证程序,自收到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书面申请听证。

  难题

  处罚谁来执行?

  处罚做出之后,如何执行却是一个难题。深圳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相关人员昨日表达了类似担忧。他指出,三年之内不得再申请容易做到,但处罚5000元,在生效后不知道该怎么执行。“法院执行难目前都是问题,何况政府部门?”

  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相关人员介绍说,查处弄虚作假最难在有效证据难寻,目前这20户是经过国土部门证实存在房产或宅基地,仍有一些人不理解,不服气。据了解,昨日下午就发生一名相关人员在现场闹的情况。来源: 南方都市报记者周昌和实习生游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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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位宇祥】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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