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起,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向深圳第二次保障房申请过程中涉嫌提供虚假信息的20名申请人发送《行政处罚预告知书》。申请人可在收到该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辩,对告知内容无异议者将受到行政处罚:三年内不再受理保障房申请,并罚款5000元。
深圳市住建局从2010年12月31日至2011年1月14日对该市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终审结果进行公示,一些涉嫌违反计生政策者、家住豪宅者、已住保障房者榜上有名,网友和市民质疑可能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7日下午,深圳市住建局对被质疑名单逐一回应,并称该局正对一些有较大嫌疑和有明显弄虚作假行为者进行查证,一经查实坚决依法依规处理。
11日,深圳市住建局以电话方式通知20名涉嫌提供虚假信息的申请人到深圳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领取《行政处罚预告知书》。截至11日下午,已有8名涉嫌提供虚假信息的申请人领取告知书。
深圳市住建局透露,这20名申请人的主要问题是涉嫌隐瞒拥有商品房、拥有私房宅基地等违法行为,违反了《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规定,深圳市住建局拟驳回这20名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并对其处以5000元的罚款,自驳回申请资格之日起三年内不予受理保障房申请。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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