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称,2011年信贷额度紧张,已有不少银行取消首套房贷8.5折利率优惠,现按照基准利率执行(1月17日《京华时报》)。
国家当初之所以规定房贷基准利率可下浮30%,目的大概有两个:一是在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刺激楼市;二是作为惠民政策,减轻“房奴”的还款压力。显然,后一个目的在缓解民生压力方面,起的作用很大,也应该是一个常态的民生政策。
但是,对首套房的房贷利率,如果银行想取消就取消的话,这就把民生政策变成了赚钱工具,我以为有必要纠正这种做法,让房贷利率调整还原为公共政策,保证这一政策的公平性。否则的话,银行想怎么调整房贷利率就怎么调整,这样的调整与宏观调控无关,与公平正义无关,只与银行的利益有关。如此,房贷利率还有多少调控价值?
房贷利率应该属于公共政策范围内的政策工具,不能被扭曲。这实实在在关系到普通购房者的利益,实实在在影响着民生。(北京 冯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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