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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出台优惠政策加快改造“城中村”

2011年01月19日 10:58 来源:南宁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人民公园“插花单位”迁出另选址建设,出台优惠政策加快改造南宁“城中村”。在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南宁代表团代表热切关注城市建设、公园绿地等民生问题。

  关注城市建设

  出台优惠政策加快改造南宁“城中村”

  “城中村”,似乎是每座城市都难以绕过的话题。“都市里那一片尴尬”,直到今天,人们依然这样描绘它。据初步调查统计,南宁市区快速环道内的“村庄”共有66个,园艺场3个。

  由于历史、经济等各种原因,“城中村”人口结构复杂,当地村民为解决生计,开创收门道,想方设法利用自己居住的私房大量搭建各种违章建筑,出租给外来人口居住或生产经营,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带来很大压力。此外,“城中村”的道路、供水、供电、排水、垃圾处理一般没有纳入城市管理的范围,各种管道、电线杂乱无章,排水排污不畅、垃圾乱丢、卫生死角多。

  代表建议:自治区人大代表高新向大会提交《关于要求给予南宁市“城中村”改造问题的建议》,给予南宁市“城中村”改造方面的优惠政策。

  比如对“城中村”改造项目在土地转让、征用指标上给予倾斜;针对“城中村”改造的实际制定征地拆迁补偿政策;对个别拆迁成本高、人口和住房密集以及困难企业多地段的,可适当提高新建楼房容积率;最大限度减免各项“城中村”改造的费用;给予失地农民养老、医疗等各项社会保障、促进失地农民的就业和资金支持等。

  关注绿地

  建议人民公园“插花单位”搬迁

  南宁市人民公园处于市中心地带,是游人汇集最多的一个公园。经过多年建设,其已经成为一个绿树成荫、功能齐全的综合性公园。美中不足的是,占地538亩公园里偏偏就多出了一些“插花单位”。这些“插花单位”是在上世纪50、70年代经有关单位批准在人民公园使用园内土地,分别由原区博物馆、区图书馆、区广播电视办公室占据。

  这些“插花单位”位于公园中腹地带,给公园的管理和园林绿化带来诸多问题。尽管多年来南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为人民公园“插花单位”搬迁做出许多努力,但始终没有得到这些单位的积极配合,致使“插花单位”久拖不搬。

  代表建议:来自南宁代表团的卢丽芬等8名代表认为,人民公园内有“插花单位”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符合南宁市的绿地规划建设。因此,建议自治区政府要关注这一问题,落实人民公园内“插花单位”的迁出问题。由南宁市政府在南宁市新的开发区域内规划土地给这些单位另选址建设。

  关注“菜篮子”

  建议给予专项资金补助

  随着南宁市城市建设区域的不断扩大,使南宁市常年菜地保有面积不断萎缩。目前,南宁市近郊常年菜地仅一万亩,南宁市蔬菜生产自给能力不足,常年需通过外地调运才能满足市场供应。

  根据到2015年将南宁市建成300万人口特大城市的目标,按人均3.5—4厘菜地的标准计算,南宁市需建设10万亩左右的常年蔬菜基地才能满足城市居民的蔬菜供应,南宁市蔬菜基地建设任务十分繁重。

  代表建议:2010年,根据国务院出台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沉寂多年的“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再次启动。秦赣江等自治区人大代表提出,现在南宁正在编制“菜篮子”工程规划,多渠道筹措资金,进一步增加投入规划建设一批蔬菜基地。

  但由于南宁市蔬菜基地建设任务繁重,资金筹措难度大。为此,秦赣江等自治区人大代表提出,建议自治区在“十二五”时期对南宁市蔬菜基地建设和蔬菜标准化示范园建设方面给予专项资金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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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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