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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土地出让新规”遭质疑(图)

2011年01月21日 08:45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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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上海市多个地块“出让须知”中的土地使用期满后由“出让人收回并补偿相应残余价值”以及由“出让人无偿收回”的规定,引发舆论如潮争议,公众纷纷指责这些规定违法,涉嫌与民争利。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回应称,这主要针对住宅用地以外的土地,非住宅用地使用期满后,续期须报主管部门审批,因社会公益需要未被批准的,土地由出让人收回;而住宅用地使用期满后,仍然“自动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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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位宇祥】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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