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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排队等候房产税试点 会否成第三个开征城市?(2)

2011年01月26日 09:19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征收范围

  所有房屋征税还是新购住房?

  房产税,作为一个新税种,其征收将是一个极为复杂的系统工程,包括完善房屋登记系统、科学合理评估房屋价值等,都有大量工作要做。

  世联地产首席分析师王海斌表示,要征收房产税还有很多东西需要明确,比如房产税是所有的住房都收,还是针对新购住房,即使是所有住房都收,那第一套自住的房子收不收?

  而深圳大学经济学院国际金融研究所所长国世平则认为,房产税的征收对象应该是增量房产,也就是投资性、投机性,以保值增值为目的的购买、持有房产的行为,“对于那些自己居住需要的房子,应该不收税,而对于业主拥有的第二套、第三套甚至更多的房子才收税。”国世平说。但随之而来的就是,业内人士也反问,对增量房产征收房产税,那政策对现在已经有多套房产的人就没有效力。

  “应该针对所有的持有房产。”综合开发研究院旅游和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宋丁表示,“税收应该是公平的,不存在什么样的房子收税,什么样的房子不收税。”宋丁告诉记者,他不赞同重庆这种只对高档商品房或者投资投机性房产收税的做法,那是一种短期应急调控的做法,而不能成为一种税收政策。

  而按照去年11月深圳有消息称,房产税将在深圳试点,深圳市房产税初步拟定“分类累进”征收模式,即根据家庭拥有房屋套数或面积的不同,制定并征收不同税率房地产税的累进征税方式。这意味着深圳版房产税将面向所有房屋征收,家庭拥有套数或面积越高,征收税率越高。但这种说法随后被地税部门否认,说没有接到总局下发要在深圳试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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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位宇祥】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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