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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纪协助买家签“阴阳合同”最高罚停业

2011年01月26日 15:25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从今年4月1日起,房地产经纪如果协助买家签订“阴阳合同”骗贷逃税,最高将被处以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昨日住建部、国家发改委、人保部联合出台《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对经纪人员从业要求、交易资金监管、从业禁止行为等开出了“规矩”和“药方”。这也是我国首个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的部门规章。

  东三环边的70平方米小两居,成交价是108万,可交给房管局备案的网签合同里,写的是45.5万,便宜了62.5万。于是,契税和个人所得税,都按照45.5万计算,少交了近15000元。直到今天,想起自己“阴阳合同”的经历,市民董小姐还是觉得划算,认为中介经纪提了个好建议。

  在二手房交易中,“阴阳合同”泛滥已是公开的“秘密”。昨日出台的《管理办法》列出了整治方案。办法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不得从事赚取差价、协助签订“阴阳合同”、为不符合交易条件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不正当竞争、分割出租、挪用交易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如果房地产经纪机构确实发生上述违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可以采取约谈、记入信用档案、媒体曝光、取消网上签约资格等多种管理手段以及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以至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

  同时,经纪机构应当履行信息公示和告知义务,在经营场所公示相关真实交易价格及服务费用收取明细等,并在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前,向委托人说明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买卖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的相关内容,包括购房风险、需要准备的材料、涉及的税费以及服务标准等。

  北京中原地产三级市场部研究总监张大伟也表示,二手房市场成为楼市消费主流,是促使经纪行业首个规范性规章出台的主要原因。以北京为例,2010年二手房总成交量已达到19.65万套,超过商品房住宅11.1万套的总成交量。“当然,规章出台更是楼市调控的需要。在2010年楼市的系列调控中,楼市交易、供应等环节大部分都已经涉及。经纪管理办法的出台有利于加强调控的落实,避免出现部分政策执行力度弱影响效果的问题。”张大伟认为,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的一章一节,到一整部正规管理办法,法规建设迈出一大步。

  至于针对“阴阳合同”等违规行为的重申重惩,“链家地产”市场研究部首席分析师张月分析,再次捅破阴阳合同的窗户纸,增强了根除的可能性。张月表示,尽管住建部及市住建委此前曾多次提及惩处“阴阳合同”行为,但由于过户指导价过低、合理避税等客观原因,阴阳合同的清除多为纸上谈兵。此次办法中再发禁令,配以强化后的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和责任追究,预计将令阴阳合同减少乃至根除的可行性大增。 赵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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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位宇祥】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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