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27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新一轮房地产市场调控作出具体部署。
针对此次调控中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27日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他表示,2011年要继续巩固和扩大调控成果,逐步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继续有效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部分城市房价仍在高位波动 必须巩固和扩大调控成果
问:2010年已经连续进行3次房地产市场调控,为什么会在2011年年初再次进行新一轮调控?
答:2010年,房价上涨压力和房地产调控难度前所未有。国务院审时度势,先后三次部署调控工作,特别是当年4月《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印发后,房地产市场出现了积极变化,房价同比涨幅持续回落,环比涨幅回落后在低位波动。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得到一定抑制,住房用地供应明显增长,商品住房供应有所增加,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顺利。
尽管调控取得初步成效,但是部分城市房价仍在高位波动,特别是自2010年4季度以来,一些地方高价地再度出现,部分未实施限购的区域中心城市住房成交出现量价齐升的势头,限购城市周边地区房价出现较快上涨,部分热点城市房价再现上涨苗头。这些现象的出现,说明调控效果尚不巩固,距离群众期待还有一定差距。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房地产市场走势与宏观经济走势密切相关。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不仅有利于房地产市场自身平稳健康发展,也有利于宏观经济平稳运行。
因此,为了继续巩固和扩大调控成果,逐步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继续有效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必须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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