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近日正式生效,我注意到:在这个《办法》中,群租被明令禁止了。(据昨日新华网)
这个新规定考虑到了安全防火卫生等诸多问题,但并未充分考虑目前群租户的具体情况。2010年北京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万元(这数字不包括农民工),月均无非2000多元,四环内的两居室现在租价几乎全都超过了2000元,两人合租也要把自己40%-50%的工资交给房东。而群租床位的一般是400元甚至更低。这是这个群体可以负担的一个价格,有钱可以攒下来带回家的价格。
廉租房是可以解决一部分人的住房问题,确实有77元一套或者2元/平方米的廉租房,但是这种房子主要面对的是本地户籍的贫困人口。要给数百万流动人口每人1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房子,要几千万平方米,这是一个政府无力包揽的庞大事业。
当然无需包揽,市场可以调节,这些低收入劳动者或离开大都市,都市出现招工荒,然后用人单位提升价格,或者提供更多带宿舍(过去的地下室也不能用了)的职位。当然这期间会带来物价(也会有房价)上涨,而某些城市的物价又不许大涨,这该怎么办呢?
这一切说得通的前提是,这个规定被严格执行,严格遵守了。更大的一种可能是,群租非法之后,群租房更偏远、更隐蔽,一旦起火的时候更难逃命———此外还产生了检查者和房东的合谋和贿赂的情况发生、租户使用假身份或者假材料,不签合同。
一个办法在出台之前,应该有一个解决负面效应的办法。有关部门为了安全、秩序的意图我理解,但我就是想问,如果这一切都被遵守,让卖菜的理发的考研的端菜的刚毕业的蚁族们住哪儿? □汤涌(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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