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工业化和城镇化用地需求,我省加大对批而未用、用而未尽等闲置土地的查处力度,目前已对2008年以来供应的近4万公顷建设用地进行了清理,并清理出3000公顷闲置土地,这些土地将重新盘活使用。
据介绍,随着我省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加速推进,可利用土地尤其是土地后备资源不足,建设用地的供需矛盾日趋突出。同时,各地又不同程度地存在土地闲置浪费和低效利用现象,主要表现在一些地方项目落地率不高,土地征而未供;有些项目未按规定期限开发建设,土地长期闲置;对现有存量土地建设用地没有有效消化盘活。
据了解,我省已确定从今年起,对当年征地率不到60%,供地率不到40%的地方,次年将核减用地计划。对超出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期满一年而未动工开发,且其原因在企业自身的,依法征收土地闲置费,并责令有关企业限期动工、竣工。土地闲置费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将无偿收回。属房地产闲置土地的,收回的土地优先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记者 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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