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你们帮忙,这钱就拿不回来了。谢谢你们!”村民易大姐手里拿着退回的“缴费款”,紧紧握住检察院同志的手,激动不已。
日前,马山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来到加方乡,亲自给加方乡21户村民送回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涉案款,为当地村民送来了2010年底最好的新年礼物。
2009年,马山县加方乡政府在全乡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时任龙岗村、龙头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的韦某、覃某以危房改造为由,向21名危房改造户收取所谓的“辛苦费、联系费、油费”等。
马山县检察院得知这一情况后,为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坚定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立即着手对事件展开调查,对整个案件进行明察暗访,严肃查处违法行为,村民上缴的“费用”终于追讨回来了。
“希望农民朋友今后遇到涉及侵犯合法权益的行为时,要勇于维权,敢于举报,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2011年我们将继续深入查办在民生领域,特别是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实物犯罪,保证国家为农、民生项目的顺利实施。”马山县检察院反贪局局长韦谦虚说。(记者 王秋香 通讯员 黄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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