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楼市“限购令”细则
本地家庭限购第三套房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需提交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限购一套
贵阳市有关部门得到证实,贵阳“限购令”也在2月16日出台。贵阳名为《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国八条”实施细则明确:自意见实施之日起至2011年12月30日内,对已有一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一年以上(含一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住房;对已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年以上(含一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出售贵阳市中心城区人口密集、房价过高一环内的住房。
广州楼市“限购令”细则
本地家庭限购第三套房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需提交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限购一套
昨天,记者也从广州市政府有关部门了解到,广州《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虽没有全文公布,但18日下午已获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正式将广州楼市限购的范围从市内十区扩大到从化、增城两个外围县级市。
根据规定,在一定时期内,暂定对在本市(含市辖十区和从化、增城市)已拥有一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一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住房。
同时,对于已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居民家庭、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和不能提供两年内在本市缴纳一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南宁楼市“限购令”细则
本地家庭限购第三套房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需提交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限购一套
南宁市日前出台《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住房限购措施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从今年3月1日至2012年2月29日,南宁市本地居民家庭不能购买第3套住房。
至此,南宁楼市关注已久的“限购令”政策尘埃落定。按照此“限购”政策,已有1套住房的南宁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能够提供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累计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无住房居民家庭,在南宁市区范围内限新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对于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累计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向其出售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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