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租房安全隐患多,管理难度大,因此住房与城乡建设部于今年2月1日起实施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明令禁止群租行为。新规实施已半月有余,记者近日走访发现,群租行为在南宁仍然存在,群租者多为民工和刚刚参加工作不久的大学毕业生。记者从南宁市流动人口办公室了解到,目前协调有关部门修改《南宁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由于尚无处罚依据,执法部门不知如何处罚群租者。
城中村群租现象普遍
2月17日,记者在麻村二街一套两房一厅大约60平方米的出租房看到,室内你锅碗瓢盆、煤气灶具一应俱全。两个房间内放着两张上下铺床、厅堂内放着两张单人床,各个房间均放着2台电脑和必备的桌、椅。“我们6个是大学同学,刚刚开始工作不久,一起住每个月可以省下100多元钱。”黄林说,这套房子的租金为1200元/月,从学校出来后,他和几个同学一直住在这里,目前他的月薪为1300元,房租、网络费、水电等费用由6个人分担,每人一个月就250元就行了,若在同样的地段租单间配套,每个月要花上400多元。
万秀村一个20多平方米的单间里摆了三张床,20岁出头的小韦和他的5个工友每晚便在这里睡。小韦说,他和工友均来自都安,同在一个工地做工,住在一起比较方便。
据了解,在大沙田一带,一房一厅商品房租赁价格每月在1000元左右;在新竹路,带家具配套二房一厅的房子出租价格在1500元左右,单间配套的房租价格在600—700元/间;埌东凤岭北面小区,一房一厅房型,简易装修后出租价格到1300—1500元/月。“这是年前的价格,节后许多业主都涨房租了,幅度大概是200多元/月。”广西南房交易的工作人员小熊说,租住这些房子的人大多工作稳定,收入也相对较高,群租的现象比较少。为了省钱,刚毕业参加工作的大学生和进城务工人员便租住在麻村一带、秀灵村一带、埌东六组和埌西村、万秀村、白沙大道市场一带等地的自建房,这些地方大多交通便利,房租也相对较低。
处罚群租行为有点难
据了解,目前南宁市登记在册的出租屋大约有8万户,而《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已于今年2月1日实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更是明令禁止群租行为,南宁将如何应对呢?
南宁市流动人口办公室综合科韦科长说,目前,南宁市还没有出台有关群租方面的相关规定,对群租行为尚无处罚依据,南宁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正在协调有关部门修改《南宁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以禁止群租行为。韦科长表示,即日起,南宁市流动人口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将走进各个出租集中地,对各个出租房进行登记,一旦发现群租的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市民若发现群租行为,可向有关部门反映。
2月17日下午,记者就群租行为如何处罚致电南宁公安局,市公安局的工作人员说,由于无处罚依据,公安机关不知道如何处罚群租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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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租定义:
1.将一间房间出租给多个自然人或家庭,或者出租给一个家庭,但人均承租居住面积低于5平方米的;
2.将不分门进出的客厅或者厨房间、卫生间等改为卧室,对外出租的;
3.擅自将购买或承租的居住房屋分割搭建若干小间,按间或按床位出租的;
4.将购买或承租的居住房屋出租给单位后,单位在安排员工住宿时,有上述三类情形的。(黄呈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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