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海口2月21日电(记者 关向东 付美斌 张茜翼)海南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府可以考虑把在城市稳定就业、居住5年以上的农民工,纳入政府廉租房政策享受范围。
参加海南省第四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的省人大代表孙喆接受记者采访表示,在2010年9月——10月对海南国际旅游岛背景下新生代农民工生存与发展状况调查中发现,房价的快速上涨,加上农民工住房政策不到位,新生代农民工很难在海南城市安居。
孙喆说,调查涉及海口、东方、三亚、儋州、澄迈、万宁、昌江、琼海、文昌等十一个市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共41个单位(或工作场所)的1700余名农民工,发现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
调查数据表明,新生代农民工只有9.9%的人在城市中买房居住(主要得益于其上一代人的支持),75.1%的人自己租房或者住单位提供的宿舍(多数情况下是单位租房提供给职工居住),居住方式以集体宿舍为主(多人合租一间或一小套)。面对海南的高房价,多数新生代农民工都无法拥有自己的住房,这使得大多数正处于婚恋期的新生代农民工产生严重的挫折感,但新生代农民工又多数不愿意再回农村居住。如何从本地的实际出发,采取更为积极主动的住房政策,使新生代农民工能够在城市顺利安家,是海南社会长治久安的重大任务。
孙喆建议,实施针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廉租住房政策。一是在“十二五”时期,可在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中,安排一些拥有大量土地资源的国有企业,专门从事廉租住房建设。
二是在出台针对农民工公寓建设的特殊扶持政策,鼓励社区街道、工业园区、企业建设适合农民工租赁的社会化公寓,培育小户型房屋租赁市场。由集体经济组织在城乡结合部利用闲置建设用地建立农民工公寓。
三是尝试建立农民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应当面向所有农民工,有条件的农民工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并且可以支付房租。完善农民工住房配套扶持政策。
四是把农民工廉租住房纳入城镇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中,统筹考虑农民工住房位置、基础设施能力,避免出现农民工居住区大规模集中的情况。
五是出台农民工房贷政策,对新生代农民工实行低息或无息房贷,鼓励有条件的新生代农民工自己买房。
六是加强对农民工公寓和廉租房的管理,出台公寓建设和管理标准,把农民工公寓纳入到规范化管理的轨道,使农民工住上称心的房子。(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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