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惠州市十届人大六次会议召开首场新闻发布会,该市财政局局长游水生在答记者问时明确表示:惠州不存在“土地财政”,惠州土地出让金仅占财政总收入的21%,较为合理。
这是惠州市首次在“两会”期间举行新闻发布会。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胡建斌、市财政局局长游水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余国新,以及经信局、外经贸局等各局局长集体亮相,向中外记者介绍该市“十一五”的主要成就,解读“十二五”的发展目标。
其间,惠州市财政局局长游水生称,惠州不存在“土地财政”的问题,税收收入仍是该市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他称,2010年全国土地出让金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是32%左右;我省一些经济较发达的市,土地出让金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是30%左右,而惠州只是21%左右。从这三个数字来看,惠州土地出让金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是较为合理的,“此外,从财政收入质量来看,惠州市一般预算收入当中税收占的比例是80%左右,质量较好。”他补充说。
游水生称,惠州市土地出让收入的使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包括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支农支出、城市建设支出、保障性住房建设等。
尽管如此,由于靠近深圳、东莞,惠州房价以其“地利之便”和“价格洼地”的优势,在过去5年之内一直在稳步上升,基本上每年涨1000元/平方米,目前惠城区新建商品房成交价已超过6000元/平方米,一些地段好的热售楼盘甚至已达每平方米七、八千元。
房价高企,是持续多年的“两会”热点话题,从全国“两会”到地方“两会”均是如此,不少专家都指斥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是房价高企的罪魁祸首。资料显示,2001年—2003年全国土地出让金达9100多亿元约相当于同期全国地方财政收入的35%;2004年,收入近6000亿元;2009年达到1.5万亿元,相当于同期全国地方财政总收入的46%左右。在有些县市,土地出让金占预算外财政收入比重已超过50%有些甚至占80%以上。
名词解释
“土地财政”
“土地财政”,一般是指一些地方政府依靠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收入,来维持地方财政支出。实际上,土地出让后,地方政府还能获取包括建筑业、房地产业等营业税为主的财政预算收入,这些收入全部归地方支配。仅此两项就占到地方税收的近四成。在一些地方,“土地财政”成了名副其实的“第二财政”,有的甚至成了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土地财政”造就了“征地—卖地—收税收费—抵押—再征地”的模式,也造就了高房价,其中地方政府、开发商、银行成为最大的受益者。(记者 陈海峰 实习生 杨玉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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