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天起,武汉市新版“限购令”正式施行。昨天,市房管局发布相关细则,贯彻落实新“国八条”,将限购范围扩大到远城区,二手房也被列入限购,本地家庭被禁购第三套房。
市房管局表示,除贯彻落实新“国八条”规定的各项政策措施外,我市还结合实际提出三项调控措施。这体现了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坚定不移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决心,对坚决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稳定市场预期,促进商品住房价格保持合理水平,将起到积极效果。
全市范围禁购第三套房
根据新“国八条”,我市对1月14日出台的“汉版限购令”进行调整。暂定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本市1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市房管局表示,对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相关登记手续。
今年保障房建设比去年翻一番
市房管局表示,将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去年完成保障房5万多套,今年要确保完成11.17万套(万户)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其中新增廉租住房租金补贴0.4万户;新建廉租住房0.55万套;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5万套;筹集公共租赁住房3万套;建设限价商品住房2万套;完成各类棚户区改造3.72万户。
将公布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为统筹决策和部署全市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和住房发展的重大问题,我市决定建立市房地产市场调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市房管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根据我市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提出我市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记者马振华 通讯员闻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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