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月20日,全国已有北京、上海、广州、青岛、南京、成都、长春、南宁、太原、哈尔滨、宁波和贵阳12个城市出台调控细则。
北京
限购:1.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2.对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在本市没拥有住房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停购:1.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2.对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3.对无法提供本市有效暂住证和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上海
限购:对在上海市已有1套住房的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上海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停购:对在上海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上海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保证明的非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售房。
南京
停购: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南京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以上(含1年)纳税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的非南京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住房(停购范围为市区,暂不包括高淳县、溧水县)。(整理:陈白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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