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幸福广东,给力民生。
从省委书记汪洋在省委十届八次全会上提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到省长黄华华在今年省“两会”上承诺要办好十件民生实事,都是要让人民群众有更给力的幸福,更长久的幸福。
事实上,将改革和发展的成果转化成人民群众的福祉,不断改善民生,实现住有所居、少有所学、病有所医、老有所养等目标,一直是广东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着力之处和努力方向。
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从今天起本报将推出“幸福民生”系列报道,从住房、物价、就业、教育、医疗、社保等方面,为您介绍广东给力民生的做法和成效,并与大家共同描绘幸福广东的美好图景,敬请垂注。
●南方日报记者 卢轶
中国老百姓对住房问题的关注程度,从年年召开的各级“两会”上可见一斑。平抑房价、加大保障等话题从来就不曾降温,“住有所居”占据“幸福”的比重也一直有增无减。
对于政府来说,解决好老百姓的住房问题实际上应有两个层次:一是狠抓住房保障,使之覆盖更多的人群;二是做好市场调控,使房价处于一个健康、平稳的水平。保障的归保障、市场的归市场。这两条腿走路的全新住房体系建设思路的根本目的,还是要让老百姓能够根据自身情况、通过不同途径实现住有所居。
在广东,这种全新思路已经开始得到贯彻。在刚刚召开的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加大力度建设保障性住房,有效控制房价的过快上涨,已经被明确为2011年乃至“十二五”期间广东改善民生的一件大事。仅2011年,广东就将建设、筹集各类保障性住房31万套;全省各市也将公布年度房价控制目标,未完成的还将受到问责。
关键词:住房保障逐步覆盖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2008年,广东曾经做过一次摸底。全省人均住房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家庭收入也低于低保线150%的家庭有7万多户。他们的住房困难问题亟需解决!
从2009年开始,省财政每年就拿出2亿元专项资金补助地方政府建设廉租房,着力解决这7万多户的住房问题。两年下来,截至2010年底,这些家庭中的70%住房问题已经得到了大大改善。而按照计划,今年,3年完成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的7万多户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的目标任务,就将全面完成。
每年年初,广东省住建厅还会与各地级以上市签订一份《广东省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目标责任书》。通过签下这样一份“军令状”,广东将包括廉租房、经适房等在内的年度新增保障性住房保障任务分解到各市,落实资金和用地,并于次年考核,完不成任务的就约谈、问责。
这份“军令状”将保障房建设与地方政府的政绩直接挂钩,效果显著。仅2010年,广东住房保障就完成投资89.6亿元,新开工各类住房12.5万套,竣工各类住房6.1万套,同比增长165%,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目标责任的202%。
进入2011年,广东更是给自己设立了一个“翻了几倍”的目标。根据计划,今年全省将建设保障性住房、改造各类棚户区住房31万套,相当于过去几年的建设总量。省财政也已明确,今年安排5.69亿元,引导各地推进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
按照计划,这31万套的建设任务同样会在签订《广东省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目标责任书》时落实到各市。虽然今年的这份责任书尚未签订,但记者已从省住建厅获悉,今年的责任书与以往主要涉及廉租房和经适房不同,还新增了公租房的任务分解。
早在去年初出台的《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中,广东就几乎在全国最先提出推行公租房制度。去年底,广东更正式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从今年初步确定将建设、筹集公租房9.28万套,几乎占了保障房的1/3,为了保障公租房的建设资金,《意见》还要求土地出让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用于公租房建设。这些都可以看出这项全新的住房保障制度所受的重视。
公租房保障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职工,并逐渐覆盖外来务工人员,租金限制在市价的80%以内。省住建厅副厅长陈英松表示:“公租房的一个重大意义在于扩大了住房保障体系的保障范围,开始从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向非低收入家庭和流动人口覆盖。”
关键词:楼市调控各市须确立年度房价控制目标
虽然保障性住房已开始逐步从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向中等偏下收入家庭覆盖,但现实来看,大部分家庭的住房问题短期内仍须通过商品房市场解决。但房价的不断快速上涨,让买房成为了不少普通老百姓生命中难以承受之重。
从2009年底开始至今,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楼市调控政策,仅2010年,就集中出台了两次调控措施。广东立即响应,从信贷、税收、土地供应等方面出台了地方细则,并加大了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整顿力度,查处限制用地、捂盘惜售、虚假信息、合同欺诈等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尤其是广州、深圳两个高房价城市,分别出台了商品房限购、限贷、限外等措施,广州还成立了全国首个房屋交易监管中心,深圳也出台了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
再以土地供应为例,2010年广东全省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为7503.55公顷,其中,廉租房就占到172.15公顷、经济适用房占239.25公顷、棚改房用地124.02公顷、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4844.68公顷,三类用地就占到住房用地计划供应总量的71.70%,超过了国家70%的要求。
2011年春节前,中央又出台了第三轮楼市调控政策“新国八条”。据其要求,广东已明确要求各地要明确提出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在限购方面,除了广州、深圳两市外,省住建厅也要求其他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着手研究适合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具体措施。
据了解,3月初,省住建厅将与各市进行座谈,商讨如何确定房价控制目标。对于未如期公布新建住房价格年度控制目标、新建住房价格上涨幅度超过年度控制目标以及没有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的市,省住建厅和省监察厅将进行约谈和问责。
-数说
●2010年,广东保障性安居工程完成投资89.6亿元,新开工各类住房12.5万套,竣工各类住房6.1万套,同比增长165%,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目标责任的202%。
●2011年,广东计划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31万套,其中初步确定新建和筹集廉租房4.79万套,其中以租赁补贴形式完成1.02万套、以实物分配方式3.77万套;经济适用房3.08万套;公租房9.28万套;限价房11.5万套;此外,还有棚户区改造2.35万套。
●2009年—2011年,省财政每年投2亿元专项资金补助地方政府,用于解决登记在册的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的7万多户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网友建言
网友“蓉蓉”:我是一个外来打工者,在城市里面辛辛苦苦工作很多年,我很想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可现实往往与愿望不符。外地人又没有条件去申请经济适用房,感觉心里酸酸的。希望能够早日关注我们这个群体。
网友“一个简单的道理”:房价高,不能不说与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有关,我认为地方政府控制房价的决心还不够大。可以仿效新加坡,用高价房来养低价房,通过房产来调整国民收入分配,还能不损害地方政府的利益,前提必须严格控制有房者购买低价房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