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再度推出八条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以下简称“国八条”)。通观全文,限购是重中之重。按照规定,各地要在2月中旬出台限购令。
昨天傍晚,杭州落实“国八条”的实施细则终于正式发布。
对于大家最关心的购房“门槛”,这份名为《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是这样描述的:
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暂定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对在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手续。
对于这个杭版限购令,许多人的反应是“没有意外”,与其他城市差不多。
本地人禁购第三套房 二套房首付款高达60%
政策字面上的意思并不难理解。
如果你是杭州人(杭州户籍),在杭州已经有而且只有1套住房,还能也只能再买1套住房(包括新房和二手房);如果你已经有了2套甚至更多的住房,暂时不能在杭州买房了。
记者获悉,这个住房概念,包括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即有一套经济适用房,也是有一套住房。
如果你是外地人(非杭州户籍),现在在杭州没房子,能提供2年内(缴纳时间要从购房之日起计算)在杭州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税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限购1套房子;如果在杭州已经有1套或更多的房子,暂时不能购房;不能提供累计1年以上个税证明或社保证明,暂时也不能购房。
另外,杭版限购令还规定,对商业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同样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杭州房管部门昨连夜商讨具体细则
最近,全国各地都出台了限购令等房产调控政策,让一些想买房的人动起了歪脑筋,试图通过种种方式规避房产调控。特别是不少夫妻竟采取了假离婚的方法,这样的情况会在杭州上演吗?
新政规定已拥有一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还能再买一套住房。按照这样的规定,如果一对夫妻已经拥有两套房,夫妻名下各有一套,如若离婚,双方是否都可再购房?同样,如果两套房都在一方名下,离婚之后,无房的一方是不是也可以再购房?对这样的假离婚真买房,新政在实施细则上又会否有相应对策?
对于新政,还有更多的疑问在网上“待求证”。一套住房该如何认定?卖掉之后再买,还算不算是购买二套房?利率该怎么算?有两套房子,但是都卖了,还能不能买房?在萧山、余杭买的房子,又算不算是已有的住房?
昨天,就这些问题记者向杭州市房产管理局了解情况,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无法解答,他们还在连夜详细讨论相关操作细则。今天,记者将继续追问。
另外,有网站针对新鲜出炉的杭版限购令进行了投票。截至昨晚9点,70%网友认为,杭州版楼市调控细则“下手轻了”;近60%的网友认为细则中影响最大的是对非本市户籍家庭的限购。另外,30%的网友认为房价会有所震动,但跌幅不会超过10%,40%的网友甚至认为房价还会涨。
将严查“天价楼盘”
按照“国八条”的规定,杭州将根据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等,综合研究确定年度新建住房的价格控制目标,并在本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今年,杭州的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原则上不低于前两年的年均实际供应量,并加大对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的供应力度。
对于从天而降的“天价楼盘”,杭州将严查——杭州提出,房屋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税务部门要重点加强税务稽查,严格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与“国八条”一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转手交易的,将全额征收营业税。
10%土地,用来建保障性住房
此前,杭州曾提出在商品房中建设公共租赁房等保障性住房的想法,这次在杭版限购令中得到明确——要增加住房用地有效供应,确保年度各类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供应量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
相比“国八条”及其他城市的限购令,杭州对加大保障房建设的力度显得更大——2011年,要在商品住房供地总量中,安排10%的土地,用于建设或配建保障性住房。这个比例,比上海的5%足足高出一倍。
按照目标,今年,杭州要新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60万平方米、廉租住房7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80万平方米、拆迁安置房200万平方米;全年竣工保障性住房500万平方米以上。本报通讯员 毛舒悦 本报记者 王丽 刘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