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相关部门多次研究,兰州推出“楼市十一条”——《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意见》,内容涉及切实落实房价控制目标、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严格限购措施、保证住房用地供应等十一条新政。从《意见》名称足以见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此次调控的重头戏,明确了保障性住房建设套数、资金渠道、用地供应等指标。值得关注的是,为增加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量,兰州市独家提出以“限地价、竞配建保障性住房面积”等方式供应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关键词:限购
限购二套房禁购三套房
“限购令”是此次国家楼市新政的重要一条,在兰州版的“楼市十一条”中也明确规定,严格限购措施,对已有1套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改房等各类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在我市没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改房等各类住房)但能够提供前两年在本市连续两年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停止本地居民同一家庭(购房人)三套住房签约,停止非本地居民同一家庭(购房人)二套住房签约。各房产登记机构对本地居民、非本地居民同一家庭(购房人)超过规定套数的住房停止办理产权登记。
《意见》提出申请购买商品房、二手房的本地和非本地居民,必须审核家庭户籍、婚姻状况等材料。与去年的“限购令”相比,此次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也提出了明确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在销售住房时,必须向购房人事前说明限购政策,由于未说明限购政策而导致退房的,由相关部门追究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销售人员、经纪人的责任。
关键词:卖房
不足5年住房出售全额征营业税
调整完善相关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全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今年10月底前与住建部、省建设厅联网。届时,每个家庭在本市或外地实际拥有几套房屋在该系统内一目了然,解决了由于城市住房登记系统并不完善,难以查得没有通过银行贷款所购的房屋记录。
关键词:买房
二套房贷首付不低于60%
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限制炒房和投机性购房行为。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信贷支持。从严控制高档商品房、别墅、商业用房的信贷投放。对购买首套自住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对非本市市民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申请贷款的,需要提供从申请之日起算的前两年在本市连续两年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凡不能提供的,商业银行不得发放住房贷款。
关键词:违规
哄抬房价暂停网上销售
《意见》提出加强房地产交易秩序监管,引导合理住房消费。加强房地产交易秩序监管,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虚拟交易、捂盘惜售、哄抬房价、行业垄断、搞价格联盟等违法行为,问题严重的,暂停网上销售,注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记入信用档案,直至取消开发资质。加大对商品房销售的检查力度,定期监督检查已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开盘12个月销售备案率未达到80%的企业,取消参加新的土地招、拍、挂的资格。
关键词:限价
限地价 竞配建保障住房面积
《意见》提出加大住房用地管理力度,保证住房用地供应。市国土局增加土地有效供应,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量的70%。在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中,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做到应保尽保。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不得低于前两年年均实际供应量。
市国土局拓展土地供应方式,在土地公开出让中提高招标出让的比例。对2004年以前的经营性建设用地遗留问题可以协议出让,但要用于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房四类保障性住房建设。值得一提的是,与“国十一条”、“省十一条”以及其他城市出台的新政相比,我市独家提出积极推广以“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配建设保障性住房面积”等方式供应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今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50505套,其中新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1700套、公共租赁住房2000套、限价商品房5555套、棚户区改造新开工建设31250套。全年配租廉租住房5000套,配套经济适用住房3000套。
为确保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全面、如期完成。《意见》提出,实施指挥部工作模式,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所有审批手续一门受理,现场办公,集中会审,限时办结,按要求抓紧开工。一方面,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拓宽保障性住房房源和资金筹集渠道,以招、拍、挂方式出让建设用地的新建商品房开发项目中,无偿配建比例不低于住宅总建筑面积10%的保障性住房,产权归政府所有,纳入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充分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土地出让金总额的5%全部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单列,足额拨付。另一方面,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全市今年新建的保障性住房,确保当年项目开工率达到100%,主体竣工率达到60%以上。
关键词:廉租房
开发商建房一成无偿建廉租房
市发改部门在新建商品房开发项目备案时,按照住宅总建设面积不小于10%的比例明确无偿配套建设廉租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规模指标。市国土、规划部门在审批时,按照发改部门的配建指标审批,在土地招、拍、挂和规划条件通知书中明确配套建设廉租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条件及相关指标,并在出让合同中明确约定。凡新建商品房开发项目未经发改部门确定配套建设廉租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规模指标的,国土、规划部门不予审批。这一系列意见都是为了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的土地供应量。
关键词:开发
两年不开发收回土地使用权
《意见》提出跟踪检查已供应的土地,超过划拨文件或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期限两年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开工建设的,应及时收回土地使用权。依法查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行为。对房地产建设开发投资达不到25%以上的(不含土地价款),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土地及合同约定的土地开发项目。对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以及不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土地竞买或收回土地竞买或收回土地使用权。
加大历史遗留问题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力度,2011年底前解决在历史遗留房屋权属登记发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