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1年实施22项重点民生实事工程中,保障性住房作为其中的重要一项备受关注。根据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安排,2011年新疆须完成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34万套。
面对如此大规模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投入如何保障?工程建设如何推进?围绕大家关心的热点问题,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李建新对该项工程进行了详细解读。
各类保障性住房齐头并进
李建新告诉记者,今年保障性住房主要包括: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牵头实施的各类城镇保障性住房26万套,包括:廉租住房7.4万套,370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5.6万套,288.9万平方米,改造城市棚户区危旧住房10.3万套、国有工矿区棚户区0.9万套,新建经济适用住房1.2万套,新建限价商品房0.5万套。
另外,还有由农业部门牵头实施的垦区棚户区改造3.5万套;由畜牧部门牵头实施的牧区棚户区改造3.5万套;由林业部门牵头实施的林区棚户区改造0.14万套。
李建新表示,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要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
多层次多渠道筹集资金
李建新详细描述了资金筹措情况: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经初步测算,共需投入资金316.2亿元,参照2010年的标准,拟争取国家补助47.93亿元,提请自治区安排补助10.54亿元。垦区、牧区、林区棚户区改造资金需求,分别由农业、畜牧、林业等部门测算。
廉租住房资金总需求为55.5亿元(按7.4万套、50平方米/套、1500元/平方米工程造价测算)。按照现行中央廉租住房补贴政策,南疆三地州等50个贫困、边境县市新建廉租住房48612套、243万平方米,拟争取中央补助19.5亿元(800元/平方米),其他县市新建廉租住房25388套、127万平方米,拟争取中央补助6.35亿元(500元/平方米),两项合计25.85亿元。同时,提请自治区将各地廉租住房建设资金统一补齐至1000元/平方米,其中需安排南疆三地州等50个贫困、边境县市补助4.86亿元(200元/平方米),其他县市6.51亿元(500元/平方米),两项合计11.37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承担8.01亿元、各地承担3.36亿元),其余18.28亿元通过对口援建省市支持、地方财政投入解决。
公共租赁住房资金总需求为43.1亿元(按5.6万套、287万平方米、1500元/平方米工程造价测算)。参照2010年标准,拟争取中央补助11.48亿元(400元/平方米),提请自治区按100元/平方米安排补助2.87亿元,将中央和自治区补助资金捆绑使用,主要用于项目资本金投入、贴息和投资补助,其余28.75亿元通过地方自筹、对口援疆省市支持、银行贷款等方式解决。
棚户区危旧住房改造资金总需求约为217.6亿元,拟按照100元/平方米的标准申请国家补助10.6亿元。同时,建议自治区财政按照至少50元/平方米的标准安排补助5.3亿元,重点用于基础设施配套、贷款贴息等费用,其余201.7亿元通过对口援疆省市支持、地方财政投入、企业、居民自筹、银行贷款、社会投资等方式解决。
8个小组赴地州督促进度
从2月28日起,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分8个组对全区14个地州市的安居富民、住房保障、抗震防灾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集中调研。“这种调研会贯穿全年,目的就是对城市保障性住房项目进展情况、建设地方资金筹措情况等进行督促,力保工程如期完工。”李建新说,各地要由政府领导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加快项目审批进度,落实项目建设条件,提高项目开工率。
为防止因建材价格过快上涨造成投资预算增加的情况发生,自治区要求各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建材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建材供应和建材价格管理,切实保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材及时供应。
同时,自治区要求在借鉴内地省区先进经验的基础上,从分解工作任务、组织宣传培训、工程规划设计、工程备料、资金筹措、质量安全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程建设用地有效供给等方面着手,研究创新推动工作、破解难题的办法和思路,健全机构,充实力量,确保如期实现全年目标。
李建新表示,今年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非常繁重。各地要多渠道筹集资金,完善财税、投融资、土地供应、市政配套等政策,加快项目建设审批进度,确保建设项目顺利实施。要坚持建管并重,建立部门联动、共同审核、共同公示的工作机制,做好配售、配租和入住后的管理工作,确保分配程序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使用合理有序,确保各项政策优惠真正落实到中低收入家庭。真正让群众得到实惠,把“民生工程”建成“民心工程”。(记者 李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