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全国人大代表、复兴集团董事长郭广昌建议,制定个人所得税抵扣制度,根据每个人、每个家庭的不同情况区别征税。
郭广昌对记者说:“生了小孩和没小孩的、生病了的和没生病的、家里有几个老人要赡养,不同的人负担不一样,所以应该细化个税,不但应该以家庭为单位来计算个人所得税,而且要有抵扣制度。”
郭广昌以自己公司员工为例,谈了对抵扣制度的想法。一个大学毕业生在复兴工作满一年后,他的月薪在扣除“四金”后为5000元左右,按现行个税税法计算,他每月应缴个税325元,税后可支配收入4675元。以他的可支配收入,他不符合上海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准入标准,如果他选择租房,在公司附近租一套一居室的租金约为2000元,在支付租金后他的可支配收入2675元。按照现在的物价水平,仅能满足其基本正常消费。
“最应该抵扣的,就是房租,如果租金支出能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这个员工只要承担75元的个人所得税,相应增加可支配收入250元。”郭广昌表示,除了房租抵扣外,还可以针对购买第一套小面积住房的业主,出台把贷款利息在征税时予以抵扣的政策。“与其由政府收很高的税,再来进行二次分配,不如一次分配到位,如果能通过减税来解决问题,岂不是更好?”(记者 杨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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