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法是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里的项目。这项工作从规划定了以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紧锣密鼓地调研和起草,已经形成初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司长冯俊在今天的记者会回答《法制日报》记者提问时说。
今天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主题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市场调控”记者会。
《法制日报》记者问,目前我国住房保障立法进展如何?何时能够出台?
冯俊说,这是一个新生事物,许多法律制度的研究有个渐进的过程。这项工作正在抓紧进行,但是什么时候能够出台,现在很难给出一个时间表。法制建设是个非常严肃、非常慎重的过程,我们也会在一定的时候进行调查,征询公众的意见,也会听取专家的意见,目前进展比较顺利。我们当然也希望尽快提交国务院,国务院通过后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项工作我们绝不会耽误,也绝不会拖延。
“最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经出台《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和《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对出租房的管理、中介机构、中介人员的管理作出规定。当前的工作主要是抓好落实,发现有哄抬租价、欺骗老百姓等违规行为的,要严肃查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司长沈建忠今天在记者会上说。
沈建忠说,“为加强长效机制建设,特别是中长期政策的研究,目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修订房地产法,这是‘十一五’期间开始修订的一部重要法律。”我们正在考虑加强对租赁内容的完善和调整,特别是对承租方的权益要给予保障。另外,还要配合一些城市搞房产税的试点,在租赁的税负方面做一些研究,基本的想法就是规范,税负要合理,征管要严,要有利于出租,也有利于租赁市场的稳定发展。此外,要鼓励一些企业,特别是一些专业性的公司来做出租住房的经营业务。并且,还要探索更多扩大出租房源的方法和途径。(记者 于呐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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