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从2月1日起开始施行,因对出租住房作出详细规定而被称为“群租禁令”。“群租禁令”至今生效月余,但是一些城市的住宅小区仍普遍存在群租现象。群租“我行我素”的背后,有租客面对高租金的无奈,也有管理方力不从心的尴尬。专家认为,对待群租现象宜疏不宜堵,地方政府应更多地承担起社会住房保障的职责。
去年底前,记者走访福州市外来务工人员较密集的金山片区时发现,这里有不少住宅小区存在大套间被隔成多个小间出租的群租现象。今年3月上旬,记者再次走访该片区发现,群租现象依然普遍。
在金山片区的钱隆金山小区,记者看到,该小区2号楼801室是一套70多平方米、一厅两居室的住宅,却被业主用三合板简单装修后,分割成了5间单独的房间。负责该住宅出租的房产中介介绍,其中3间已顺利地租给了3位在附近打工的外来人员,剩余两间也有人来看过了。
厦门、泉州等地也普遍存在群租现象。据厦门房产中介协会介绍,目前,厦门的群租现象暂未得到有效改观,群租市场依然很大。不完全统计,在厦门岛内的出租房中,有三成左右的大套间是被人为隔成多个小间后出租。
记者调查发现,造成群租现象仍普遍的直接原因是,城市房屋租金的快速上涨。来自江西省资溪县的黄女士和丈夫在福州务工多年,也与他人一起群租多年。随着租金的不断上涨,与黄女士在同一套房里一起生活的“老乡”也在增加。
黄女士告诉记者,8年前,她和丈夫刚到福州打工时,在市中心租了一套旧楼房,80多平方米,有一个客厅和两间卧室,月租金1000元,当时就住她一家和两位江西老乡,共4人,人均月付房租250元。现在,还是这套旧房,月租金已涨到2000元,房内格局也由“一厅两室”变成了“4居室”,住着6个人,她一家分担的租金增至800元。
“如果不多住两个老乡,我们一家可能就要分担一半的租金,也就是1000元,是8年前的两倍。而这8年多来,我在福州做家政服务的工资虽有大幅上涨,但还没有到涨一倍的程度。”黄女士说,收入赶不上房租涨得快,单独租一套又“吃不消”,群租就成了减负的有效办法。
部分小区居民向记者抱怨,群租现象的我行我素,小区物业公司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遭受指责的物业公司也有满腹委屈。
福州市江南水都小区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物业经理向记者诉苦说:“我们物业怎么管?房东是业主,进出的一问都是房客,怎么能拦?我们小区的群租现象还不算严重,如果出现了大规模的群租现象,我们物业公司照样束手无策。”
业内人士指出,住房城乡建设部的“群租禁令”虽已实施月余,但与之配套的相关细则没有出台,地方主管部门也还未正式制定管理措施,以至于物业公司在执行该禁令时常常是“师出无名”。
不仅物业公司,即便是地方主管部门也难有作为。福州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王阿忠说,如果是二房东出租的,工商部门可以“非法经营”来干涉,但业主直接出租,则工商也无能为力。而外来人口登记、税收等方面的制度也只能规范房东和租客,并不能规范群租这一行为本身。
(记者 来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