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咱们想不到的,没有中介做不出的。但凡在给你介绍房源的过程中察觉到你有知识盲区,不规范的中介经纪就会想方设法,为多收费找个堂而皇之的理由,让你不交也不行。”有过一次“霸王硬上弓”的经历后,市民张先生就开始研究租房的行规,以防再被“吃双倍”。
业内揭秘
代理租赁更爱收双
“租房人处于信息劣势以及租赁代理模式里中介独大的局面,为乱收中介费提供了土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相比于居间交易的模式,中介代理的业务中“收双倍”的比例更大。“代理租赁,就是房东和租客分别同中介签订租赁合同,两人之间没有碰面,所以撒谎也不会被揭穿。以目前北京市场的租赁成交来看,居间房源平均每月在2万套,代理房源平均每月在5万套。归结到中介费上来说,居间能赚一个月2500元,代理至少赚5000元。”
专家点评
张先生通过中介,与房主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然后付给中介费,是典型的居间合同。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人收取居间费用的依据在于居间人提供了居间服务。本案中,在张先生与房主签订合同,给付中介费之后,因为中介事项已经完成,该居间合同即行终止。合同终止,中介已经丧失了再次收取中介费用的法律依据,是不合法的。(赵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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