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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租房得向保安先交钱?如此中介不合理

2011年03月15日 16:23 来源:合肥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原本是保卫小区安全的保安,如今开辟了第二产业,摇身一变成了房屋租赁暗中介。近日,在合肥租房的邢先生向本报投诉,自己租房时,一保安私自收取中介费。

  租客困惑

  保安张口就要两百块

  3月初,邢先生从蚌埠来合肥工作,租房成了他的头等要事。这两天,为了租房他几乎把合肥跑了个遍。3月8日,邢先生得知在马鞍山路与望江路交口的一小区有一处房源,便请了假专程去看房。“房东告诉我,由于他住所距离出租屋较远,便把钥匙留在物业公司,我可以随到随看。”

  第二天,邢先生兴冲冲地来到小区物业公司,可是几名物业工作人员正在忙,而一个保安却热络地接待了他,并主动要求陪他去看房。“我当时心里想,这个保安人挺好。”可没想到的是,邢先生跟保安上楼后,保安跟他耳语说是自己能帮他谈价,但前提是要收两百块的好处费。“他说这个是行规,否则绝对看不到合适的房子。”

  记者亲历

  暗中介获得物业默许

  记者径直来到负责该小区物业的物业顾问公司,称自己想要租房,询问小区是否有房源。一名物业工作人员经过查询后,拿着一盘钥匙带记者去看房,她边走边说,很多业主都将租房信息留在物业,为了避免往返折腾,把钥匙也放在自己手上,无形中增加了不小的工作量。

  看完几套房子后,记者委婉地提问是否需要支付中介费,物业工作人员微笑回答并不需要,并反问记者是不是之前遇到过此类情况,“有几个保安会私自提出收取中介费,这给我们工作也带来了很多麻烦,我们都已经跟公司反映情况了。”

  随后,记者来到该小区隔壁的柏林春天小区,福建省诚信物业管理公司合肥分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员称不少房主也将租房信息和房子钥匙留在物业,他很是热心地帮助记者一一拨打业主电话,联系租房的事儿。在打电话的间隙,他却抛下这样一句话:“我们这里租房是要收报酬的,谈成一笔生意,收200块钱。这个我要提前跟你说一下。”

  专家解答

  如此收中介费不合理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安徽徽商律师事务所的赵律师。赵律师表示,物业、保安收取中介费的行为显然是不合理的。根据《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的规定,物业公司负责小区物业及其配套设备设施的管理和为业主提供服务,物业管理内容并不包括租赁服务。

  赵律师认为,物业公司及小区保安并不具备正规中介公司的资质,而且并未与业主签订涉及租赁方面的协议,如果单凭替业主保管钥匙,带人看房就收取中介费,租方可以选择拒绝支付。(记者 刘冀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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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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