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民在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转账提取业务时,可以直接在公积金中心办理,不需再到银行。昨天从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2011年3月21日开始,职工在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可以直接向公积金中心柜台人员申请转账提取并签订转账提取委托书,但这一业务仅限缴存银行是建设银行或工商银行的缴存人。
据介绍,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通过与公积金中心签订转账提取委托书,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到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者职工个人银行存折(卡)的业务,此方式不需要职工再到银行柜台办理提取现金或者转账。转账提取委托书可以在公积金中心网站(网址:http://zfgjj.km.gov.cn)下载或直接在公积金中心业务柜台领取,转账委托书需要明确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转入账号、转账金额、提取日期以及职工个人联系电话等。
同时,职工申请转账提取时,在提取资料中需要增加职工本人在缴存银行开立的个人银行存折或卡复印件,推荐开通使用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办理转账提取的职工,在公积金中心业务柜台办理完毕签字确认后即可离场。在办妥转账提取的次日,职工可在银行ATM机、电子银行系统、银行柜台或者通过银行查询电话查询资金到账情况。(记者 向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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