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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业内议房价调控 上涨控制在10%-15%为宜(2)

2011年03月16日 13:47 来源:郑州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李晓峰(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房地产经济研究所所长):

  这一轮房价调控不同于以往,现在我国在经济危机时的良好表现增强了国民信心,国家整体经济实力显著增强,改善民生是当务之急,调控政策不会轻易取消。

  在这样的背景下,今年商品房价格的涨幅会下降,但会很有限。

  不过,也有这样的担忧,就是“限购令”将来有一天取消后,房地产市场会不会出现报复性反弹?

  赵进京(河南房地产业商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

  现在房地产市场调控存在着较多矛盾,如经济发展与高物价、高房价之间的矛盾等,希望政府在考虑房地产市场调控时,考虑限房价与限地价之间的关系,如果限不住地价,如何限制住开发商的房价。另外,“限购令”会不会限制高收入者不准买房,中收入者买不起房,低收入者买不到房子等因素。此外,房地产市场长期发展,必须考虑调整结构、调整土地供给之间的关系。

  李磊(建设银行):

  发放贷款趋紧,可能贯穿全年。市民购房成本增大,对降价的预期加大。

  马永光(河南省住建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处长):

  国家对于“限购”有全面的考虑和部署,对于限购的影响已有对策:一是将GDP的增长速度调低,去年是10.3%,今年确定为7%左右,就是对于“限购”对房地产企业造成的影响作出了预测;二是加大了保障性住房的投入力度,全年推出1000万套,就是为了弥补商品房投资可能出现的下降。

  郑州市确定今年商品房增长速度的控制目标,要综合考虑GDP增速、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和居民购房支付能力,按照让百姓能接受又可以让房地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制定。

  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相关负责人:

  房地产业应该正确理解国家和省、市相关限制性政策,了解政策出台的相关背景和房地产业所处的大环境。

  宏观调控要兼听广大市民、专家学者和房地产业界的声音意见,更加科学合理地确定增长速度、控制目标,尽量找到企业发展与百姓切身利益的平衡点。

  开发商应该认清形势,改善开发模式。购房群众也应该根据自己的经济条件和对住房的合理需求,适时适度地安排购房消费。

  另外,要增强信息透明度,防止虚假信息和不负责任的猜测、评论误导消费预期。(记者 胡审兵 实习生 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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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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