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华西都市报记者从都江堰市房管局获悉,都江堰市房管局就城市住房毁损家庭购买安居住房制订了实施意见。其中规定,具有都江堰市户籍的无房户,家庭成员至少两人以上,可以申请购买建筑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的安居住房。此外,申请购买安居住房的家庭还需具备家庭成员均未享受住房重建救助(补助)政策的条件。
据了解,由都江堰市政府统规统建的18058套安居住房已完成分配,但还有多余的安居房,可提供给都江堰约上千户本地无房户。达到以上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按照都江堰政府公布的价格购买建筑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的安居住房,其中70平方米以内的部分按成本价每平方米2800元购买,超出70平方米的部分按市场价每平方米3390元购买,每户限购一套。(记者 王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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