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谭克谎称父亲是部队高官,可以通过他人以低廉的价格购买到商品房,配合父亲编造谎言,共同骗取亲戚、朋友“购房款”320余万元。记者昨天获悉,市一中院以诈骗罪判处谭克有期徒刑15年。
28岁的北京人谭克,没有经济来源,日常生活主要依靠父亲谭崇华的资助,而谭父也没有正式的工作或稳定的经济来源,于是两人打起了诈骗亲友钱财的主意。
检方指控,2007年10月至2009年10月,28岁的北京人谭克和父亲谭崇华(另案处理)合伙诈骗。谭克谎称父亲是部队领导,与开发商关系很好,可以在东三环三元桥附近、南二环方庄附近以极低的价格购买商品房,骗取郭某、刘某等人购房款共320余万元。
谭克父子所骗均是熟人。被害人郭某与谭克女友的父母是同事,郭某说,2007年10月,谭克先后带他到北京“和平里de小镇”、和平大道4号楼等地看房,并吹嘘父亲与首创公司老总的私交甚好。2009年11月,因迟迟未能拿到房,郭某找到谭克要求退款,但只拿到了一份谭克所写的还款协议。12月下旬,郭某又找到谭克的父亲,其承认已将部分购房款挪作他用,很快就能还上,并提供了一份购房合同做抵押。后来,郭某发现购房合同是假的,但此时谭氏父子已经不见踪影。
被害人刘某是谭克岳母的表弟,当他听说谭氏父子和首创公司老总是战友,能够以7000元/平米的价格买到朝阳区和平大道的房子后,便于2008年3月至6月,汇给谭克总共130万元。
对于检方的指控,谭克受审时连称委屈,说他只是在“辅佐”父亲,自己并没有想要骗人。
市一中院审理后查明,谭克不仅积极配合父亲向亲友吹嘘虚假身份、社会关系及办事能力,还编造了亲自与开发商老总商谈购房事宜等谎话,以骗取对方信任或拖延时间拒不还款。法庭认为,谭克的行为对于被害人上当受骗、未能及时挽回损失起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遂以诈骗罪判处他有期徒刑15年。记者孙思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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