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正在进一步扩大。记者昨日从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3月21日开始,我市将全面开展进城务工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员工、自由职业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作,这三类人员正常缴存公积金6个月后,就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
据介绍,这三类人员的具体缴纳方法为:进城务工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比照所在单位其他职工办理;城镇个体工商户可以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和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为本人及其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自由职业者可以持身份证、就业登记证以及上一年度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收入纳税证明,到建设银行各承办网点申请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缴存人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后,不仅可以享受国家免税政策,而且可以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在需要时使用住房公积金或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贷款额度方面,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承诺做到对三类人员与其他职工一视同仁、不设障碍,统一额度为20万元/人。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党组书记徐和宁告诉记者,“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一种普惠性的制度保障,本来就是为了帮助更多的中低收入职工实现‘住有所居’的梦想。现在,我们新增三类人员缴存公积金业务,是贯彻执政为民、惠及民生理念,加大拓展住房公积金保障面的一项重要举措。”据记者了解,目前国内仅有上海、洛阳等少数几个城市开办了三类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业务,我市走在了全国前列。(记者 浦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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