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公租房的市民在缴纳租金时,请记得索要收据。昨日,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为规范我市公租房租金专用收据使用管理,市财政专门制定了《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专用收据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该办法从4月1日起实行,将进一步规范公租房租金专用收据使用行为。
市财政局综合处相关处事李琦称,该《办法》主要包括票据的印制、适用范围、使用保管以及监督检查等内容。《办法》的出台,可有效杜绝乱收费现象。“如果相关部门在收入租金时,不能开出特有票据,市民可以拒缴租金。”李琦称,市民缴纳租金的时候,收款部门将出具专为公租房设计的票据。(记者 薛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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