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盖面扩大门槛降低 大沙东、南方钢厂等项目拟建人才公寓
记者从广州市住房保障办获悉,广州历史上首次公租房需求调查将于本月月底结束,而《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在经市政府审批后也将正式向外界发布。今年,广州将迎来公租房正式推出元年。
“公租房的推出数目将根据具体的需求确定。”广州市住房保障办相关负责人透露。
而记者昨日还获悉,除了推出公租房以外,广州在建的保障房项目中,大沙东、南方钢厂等项目也拟试水建设人才公寓。这也令广州的保障房体系更为完善,形成了从低到高,包括廉租房、公租房、经适房以及人才公寓在内的多层次公共产品体系。
从去年10月底开始,广州启动公租房需求调查,预计本月底公布调查结果。
需求调查:
“就近居住”愿望迫切
参与这次需求调查的广州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琳指出,保障房需求人群中,最为看重的是保障房项目的位置、价格(租金)、户型设计和配套。另外,还有一个明显特点,就是“就近居住”的愿望非常迫切。
陈琳曾对广州市2007年12月至2008年3月全市范围内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状况调查进行分析,发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区域选择和户籍所在地高度相近,尤其是老城区的居民更为明显。
原因有几个方面,首先是原居住地配套设施完善、交通便利,生活、出行以及子女上学都很方便;其次是原居住地的商业气氛相对浓厚与成熟,就业机会相对较多;第三是由于在原居住地已形成了相对固定的人际交往圈,对熟悉地点与人群的依赖和感情难以割舍。
经过调查,陈琳发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的“内夹心”家庭,对保障房需求十分迫切,能接受的租金不超过家庭收入的20%~30%,面积在50~60平方米之间。如果单身,居住面积在20~30平方米之间。
至于“外夹心”家庭,包括新就业大学生、外来工等收入水平较高人群,对未来收入预期较高,这类人群往往希望能买到公租房,对租金的接受程度只要低于现住房租金水平即可。
保障人群:
覆盖面扩大到外来工
随着保障房建设思路的调整,广州保障房的受惠人群将发生较大变化。除了户籍人口的低收入困难家庭外,新就业的大学生、外来工都有望得到住房保障。可以展望,未来的保障房将是有多层次人群居住的新市镇。
从去年至今,广州出台了廉租房、经适房、公租房等三类保障房实施办法的征求意见稿,保障房申请门槛进一步降低。
例如根据去年12月公布的廉租房和经适房征求意见稿,受惠面扩大。廉租房将规定的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上限由640元提高到800元,人均资产净值限额从7万元提高到9万元,4人及以上家庭从26万元提高为36万元。
经适房拟将规定的月均可支配收入上限由1524元提高到1840元,人均资产净值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3万元,4人及以上家庭从44万元调整为52万元。另外,两者的面积门槛都从原来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调整为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公租房:
社会承建的不受户籍限制
而去年再早些时间,《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亦对外征求意见。公租房包括政府投资建设和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两部分,根据当时的征求意见稿,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收入线为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5000元,比经济适用住房收入线低3287元。与经适房准入条件相比,保障对象范围更放宽到了单身人士,拟定符合申请条件规定且达到30周岁以上的单身人士,父母在本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父母租住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公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的,可以独立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公租房主要解决“外夹心”人群的住房问题,入线标准拟规定为年可支配收入在7万元以下、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在14万元以下。
按照这样的规定,新就业大中专及职校学生、引进的专业人才、教师和优秀外来工,不论是单身人士还是家庭,都可以申请到公租房。不过,个人资产净值限额25万元,家庭资产净值限额50万元。
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公租房,还拟规定不受户籍限制。在广州工作并签订3年以上(含)劳动合同的新就业大中专及职校学生、引进的专业人才以及在广州工作并连续缴纳满3年社保费的外来工,都可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