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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调控不放松 10%至15%或成房价涨幅控制标准

2011年03月28日 11:06 来源:辽宁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目前,距离住建部要求的各地出台房价控制目标的截止期限已经不足一周,房价调控目标成为各地热议的话题。根据新“国八条”中明确的“各城市政府必须制订2011年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要求,从1月28日新“国八条”公布至今的近两个月时间里,只有少数几个二三线城市陆续公布。但就在3月25日,合肥、兰州、西安、济南四个省会城市在同一天里公布房价控制目标。随着住建部规定的期限日益临近,预计本周将有更多城市密集出台房价调控目标。

  调控目标公布进入倒计时

  在纠结了近2个月后,各地政府终于开始赶在大限前密集出台房价控制目标。仅在3月25日一天之内,就有合肥、兰州、西安、济南4个省会城市“扎堆儿”公布了房价控制目标。

  据报道,公布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是新“国八条”作出的硬性要求。根据要求,需要公布房价控制目标的并不仅仅是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房价过高的城市,而是全国的600多个城市。

  有媒体报道,截至25日,离一季度的大限只剩下6天的时间,全国仍只有银川、贵阳、昆明、佛山、岳阳、沈阳、丹东、榆树、合肥、兰州、西安、济南12个城市和太原等山西省22个城市在内的共计34个城市公布了控制目标,多数为二三线城市。

  截至记者发稿时,公布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城市的比例仅占全国600多个城市的6%左右,北京、上海、深圳等一线城市均无动静,

  有业内人士对媒体分析,一线城市调控目标“难产”的原因是,地方政府调控房价可用的手段并不多,流动性过剩、贷款利率不是地方政府所能控制的,目前只有限购、批证等行政手段。

  不过值得期待的是,广州、杭州、天津、郑州、南昌等大中城市已表态将于本月底之前公布房价涨幅目标。显然,在接下来不足一周的时间里,各地的房价调控目标会以让人们眼花缭乱的方式密集出台。

  10%至15%或成涨幅标准

  要求各地制定房价调控目标,在历来的楼市调控中属第一次,再一次彰显了国家将房地产调控坚持到底的决心,已经公布了调控目标的城市也在接受公众的检验。

  此前据媒体统计,在已出台房价控制目标的银川、太原、贵阳、昆明、佛山、岳阳6城市中,仅有3个城市确定了具体的增幅数字。除银川、岳阳明确提出房价增幅低10%之外,其余各地均执行动态的控制指标。

  对此,曾有业内人士认为,这一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确定控制目标上限的模式可能为其他城市所效仿。大多数城市的房价控制目标将因此限定在10%至15%的区间内。

  事实也正是如此。据报道,在目前已公布房价控制目标的城市中,基本都将房价涨幅控制在10%至15%之内。几个城市都提出,新建商品住房年度价格涨幅要低于或不高于全市年度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水平。

  还有业内人士对媒体表示,有城市还会以GDP或者是CPI的涨幅为参照。更明确的标准则是相比2010年全年该城市的房价涨幅。从目前已出台房价调控目标的城市和初步确定房价控制目标的城市推算,今年中西部省会城市倾向于将房价涨幅控制在10%至15%之间。

  但也有媒体质疑,分析34个城市出台的调控目标发现,34个城市无一例外控制的是房价涨幅,并没有明确提出“房价下跌幅度”的关键词。有业内人士坦言,从上述城市公布的房价控制目标看,离普通民众的期望值有着相当大的差距。

  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国强就对媒体表示,城市房价调控目标不应该简单地与GDP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否则将严重削弱楼市调控的政策效果。

  房地产调控不会放松

  不管各地方打的是什么“算盘”,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不会放松。

  就在限定地方政府出台房价控制目标之后,3月22日,国家发改委出台《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要求从5月1日起,开发商必须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后规定时间内公布全部房源的售价,实行一房一价。

  有媒体认为,这意味着,住建部、国土部和国家发改委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合围”已近完成。对于地方政府来说,房价调控从此有了目标也有了“武器”。中国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总裁于炼也对媒体坦言,“限购令不达到调控的预期效果、房价不回归到合理水平,肯定不会取消,所以房价下跌是必然的,有可能在第一轮降价潮中下降20%至30%。 ” (记者 肖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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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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