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八条”规定,各地要合理确定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昨日,我市公布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即房价涨幅低于全市年度生产总值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水平。
市房管局有关人士称,我市采取“双控制”,两者取低值,哪个涨幅低就以哪个为准,具体涨幅多少必须到当年底和第二年初才清楚。
该人士说,控制涨幅只是给了一个上限,并不能说明房价就一定上涨,平稳和下跌都有可能,这种市场走势无法准确判断。据悉,我市2011《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的主要预期目标,其中,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2%以上。
武汉楼盘提价需向房管部门备案
除了“国八条”等调控政策外,武汉如何才能有效控制房价涨幅?昨日,市房管有关人士说,今年我市依据这些政策,严管房价上涨,楼盘提价必须到房管部门申请备案,乱涨价将不予批准。
早在去年7月,市房管局出台了《武汉市商品房预售方案管理暂行规定》,从10个方面对商品房预售各个环节进行规范。其中,对价格调整进行严格规定:楼盘确需调整价格的,开发企业应重新申报备案,并按新调整的价格及时在销售现场公示价格变更情况;价格调整申请备案期间,可售房源仍按原价格销售,购房人要求购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拒售。
今年1月1日,我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的通知》实施,明确要求,商品实行“一房一价”,开发商应当保证售楼部公示的每套房屋价格与商品房预售方案中申报的价格一致,确需要调整价格的,开发商应重新申报备案,并按新调整的价格及时在售楼部公示。
3月22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规定从5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实行一套一标价,商品房销售价格明码标价对外后,可以自行降价,打折销售,但涨价必须重新申报备案。(记者 黄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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