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下达我省新建廉租住房、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和公共租赁住房中央投资补助资金2.39亿元,省财政也从预算中安排保障性住房工程3.31亿元,2011年我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央和省级配套资金已基本落实,其余需市县政府配套的资金已在中央代我省发行地方债券中考虑。这是记者今天从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的。
据悉,2011年,全省共计划建设各类城镇保障性住房9.4616万套(户),总建筑面积638.848万平方米,总投资110.58亿元。其中,预计可争取中央投资8.59亿元,需省级配套3.31亿元,市县政府(洋浦)配套5.16亿元,农垦总局配套5.07亿元,其他资金88.45亿元由企业出资和个人(农户)自筹。
截至目前,预计可争取中央投资中,已下达2.39亿元,剩余垦区危房改造、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等中央投资,省发改委正在积极争取中;需省级配套资金,已全部列入今年财政预算安排;市县政府(洋浦)配套资金,拟在地方债券中安排;农垦总局配套资金正在积极筹措中;其他资金88.45亿元,由企业出资和个人(农户)自筹,不需要政府投资。
保障性安居工程是我省“一号民生工程”,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对海南日报记者说,下一步,该委将全力协调配合省直有关部门,积极争取公共租赁住房、垦区危房改造等中央投资专项支持,第一时间分解转下达相关投资计划。-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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