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为近日住建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在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确定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时,要在本地区内听取社会的意见,使各地调控目标的制定科学合理,并取得社会的认同和支持。
住建部还要求已公布本地区房价控制目标的城市,也要以适当的方式听取社会的意见,并根据听取意见的情况,酌情调整已发布的调控目标。通知还要求各省级人民政府督促所辖各城市做好上述工作。
对住建部的这一通知,我认为来得很及时也很迅速。因为,目前还有许多城市未公布房价控制目标,还可以及时进行调整。而近期陆续公布了房价控制目标的城市,设定的房价涨幅虽大多低于地方生产总值或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幅,但这些目标一经公布,却引发了广泛的争议。综合起来看,争议可分为以下几类。 一是对控制目标“只涨不跌”提出质疑。有些地方的“限价目标”在人们眼里似乎成为“涨价目标”。有人认为,这反而说明“涨价有理”,助长了房价上涨的预期。
二是对目标涨幅大小的质疑。不少城市房价基数居高、房价收入比悬殊;即使涨幅很小,房价也超出许多购房者的支付能力。何况绝大多数城市的目标涨幅都在8%以上,导致不少人心生怀疑。
三是对房价数据本身的质疑。有人认为,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09年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平均上涨1.5%。按此计算,是否意味着今年一些城市房价的“目标涨幅”将是2009年的5到6倍?
四是对一些地方为达目的而进行“技术操作”的质疑。正如一些地方为完成节能减排目标而不惜拉闸限电一样,从技术层面上讲,为应付督查、考核,地方政府为控制房价可以大做“表面文章”,比如限制中心城区楼盘上市,甚至冻结新盘价格等,但房价并没有真正下调。有人甚至预言:不管今年确定的房价控制目标是高是低,各地政府都将会无一例外地完成。
住建部的通知对于消除人们的疑虑和担忧会起到积极作用。但我担心即使不是由地方政府自行制定房价控制目标,而是组织专门的专家学者也未必能在短期内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房价控制目标体系。
到底房价应该与哪些指标挂钩,如何与这些指标挂钩?目前并没有一整套规范的指标体系。即使定出房价不升不降或略微下降的控制目标,也仍会有许多人因买不起房而不满意。最终的结果,制定房价控制目标有可能是件事与愿违、吃力不讨好的事情。(韩世同 作者为广州知名房地产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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