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民意中国网和搜狐新闻中心,对3335人进行的一项调查发现,仅16.3%的人满意自己所在城市的交通规划,多达58.8%的人表示“不满意”,14.1%的人表示“一般”。多达94.5%的人表示,支持把民意调查纳入公共政策制定程序。华南理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郑方辉教授认为,将民意调查纳入政府决策流程,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也是我们政府执政为民的体现。(3月29日《中国青年报》)
依据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的调查结果,公众对交通规划满意度不高的现象在不少城市都存在。现实中,尽管法律要求制定规划要事先征集公众意见,但在具体操作层面,囿于工程建设多有完工的“最后期限”,如若广泛进行民意调查,很可能会延误决策时间和工程进度,因而,公众意见征集过程容易缩水。而如果一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工程,在规划建设中不充分汲取公众意见,就很可能降低群众的满意度。
事实上,在城市交通的规划建设中忽视民意,建设出的交通设施往往会缺乏人性化。举个简单的例子,现在不少城市,每天乘坐公交车、开私家车前来换乘地铁的人数以万计,但不少换乘车站并没有划定停车位或停车场。因无处停车,地铁站前的人行道、自行车道、主干道两侧,都停满了私家车。而出租车也在地铁站前无序等客,更加剧了交通拥堵。这些难题,如果在规划设计阶段认真征求公众意见,大多是可以避免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城乡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城乡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可是,很多城市在交通规划阶段,并不是百分之百按法律行事,这也成为公众对城市交通满意度不高的重要原因。调查显示,多达71.7%的人表示自己所在城市在规划公交站、地铁站时,没有广泛征集民意,而19%的人表示根本就不清楚规划部门是否征集过民意。
认真做好民意调查,是解决城市规划建设中诸多细节不科学、不合理的一味良药。在很多发达国家,民意调查已成为制定公共政策必不可少的决策依据。而在我国不少城市的规划中,尤其是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交通规划领域,民意调查的作用还远远没有发挥好。令人尴尬的调查数据,不仅反映了现阶段群众对大量民意征集走过场的不满,还体现出公众对政府部门做好民意征集工作的期待。在信息化和全球化的今天,责任部门更应当把“民意工程”做好,把民意征集的方式设计得公正、合理,这样,才能保障建好的工程让公众满意、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张军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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