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某和妻子离婚后,做生意缺少资金,便伪造了一份判决书,把尚未分割的房子划在他的名下,并办理抵押贷款甚至把房子卖掉。4月5日,渝北区法院判决袁某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袁某在渝北区经营建材生意。2010年3月,因与妻子肖某感情不和,两人到法院起诉离婚。经过判决,二人解除婚姻关系,但对渝北区双龙湖街道的一套共有房屋未予分割,产权证书则由肖某保管。
不久,袁某资金周转不足,便想起了那套还没有分割的房产。他向前妻肖某提出,希望能用该房产向银行抵押贷款,遭到肖某断然拒绝。
此时,陷入经营困境的袁某决定铤而走险。2010年6月底的一天,他来到渝北区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称房产证丢失,要求补发,并出具了伪造的一份民事判决书。工作人员补发了房产证,袁某也从银行办理了抵押贷款。
两个月后,他又将房屋出售给王某。
王某去办理房屋过户时,发现该房竟被司法查封。经多方打听,王某这才知道,袁某的前妻凭着离婚判决书,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
受骗的王某一怒之下,将袁某扭送到派出所。(记者 唐中明 通讯员 周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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