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重庆4月13日电 (记者 杜远)一片2008年就被查处的违法占用农地建设的厂房,在重庆市渝北区国土分局罚款并没收后,却由当地辖区街道办返租给违法占地者。2年多来,原本9000多平方米的违法建筑新建、扩建至30000余平方米,此期间当地国土部门却再未进行查处。
农村土地违法建厂房
据中新网记者了解,2006年10月,重庆渝北区居民万开华与渝北区新华村15、16社签订土地租用合同,租用该村49.5亩农村集体土地。按照合同,万开华将在该土地上“投资发展企业和畜牧业,并出资扩建村级公路,改善农村交通不便条件”。
租得土地后,万开华与人合股的万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该地块上建起了厂房,并将厂房租给当地多家生产经营汽配、电气设备、制冷设备、塑料业务的制造企业。至2008年12月,万屯公司在该地块上实际占地25000余平方米,修建厂房9863平方米,并租用给多家企业使用。
由于未经过农用地转用审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条款,万开华占地建设行为已属非法占地。2008年12月,重庆市渝北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对万屯公司的法人代表万开华进行了行政处罚,按照实际非法占地面积25014平米,每平米15元的标准,罚款37万余元。渝北国土分局还责令万开华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没收地上新建建筑物及设施。
渝北国土分局对万开华违法占地行为进行处罚后,万开华在2009年9月缴清了37万余元的罚款。同年9月4日,出租土地的新华村所在的渝北区双凤桥街道办事处财政所与万开华签订了一份房屋出租协议,以每年19726元的价格出租房屋给万开华。
然而,这份租房协议既未写明房屋地点,也未写明房屋面积。万开华告诉记者,他从双凤桥街道出租给他的房屋就是他们在租用的农村土地上已经建好的“违法建筑”, 此前被国土局认定为违法建筑的9863平方米房屋,按每平方米每年租金为2元,租金总数刚好为19726元。
中新网记者此间获取的另一份房屋出租协议显示,就在双凤桥街道与万开华签订协议的当天,双凤桥街道办事处财政所还与一个名为邵全胜的人也签订了类似租房协议,双凤桥街道财政所以每年9320元的价格出租房屋给邵全胜,该协议也未写明房屋地点和面积。记者采访了解到,邵全胜也是租用新华村土地建设厂房的公司老板,渝北区国土局对他在农用地上建设厂房的行为也作出过罚款、没收的处理。
街道办返租违法建筑2年扩建3倍
万开华的一名合伙人告诉记者,因为有了前文所述的租房协议,他们认为自己的厂房就“合法”了,于是在2009年9月后,他们的万屯公司就继续在此前租用的新华村土地上新建、扩建厂房,到目前厂房面积已达30000余平方米,比2008年当地国土部门查处时增长3倍多,这些厂房也陆续租用给企业使用。
带着两份租房协议,记者近日采访了双凤桥街道财政所所长唐文均,他告诉记者,上述两份租房协议确实是街道与万开华、邵全胜签订的,不过一直未收取他们的租金,至于为什么不拆除违法占地建设的厂房,反而返租给违法建设方。唐文均表示,这也是按照渝北区国土分局的要求办理的。
当天,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渝北区国土分局,该局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前述违法建筑是他们依法处理后移交给街道财政部门的,至于街道为何把违法建筑返租给违法占地建设者、2年多来万开华等人不断新建、扩建厂房为何不予查处,该负责人表示要请示领导和相关业务处室了解情况后再给予答复。至记者发稿时,渝北区国土分局仍未作出具体说明。
万开华的合伙人周梦强告诉记者,由于重庆江北机场扩建,前述万屯公司租用的新华村土地被纳入征地范围,由于此前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他们担心投资1000多万元修建的厂房可能将得不到相应的补偿。
周梦强说,当初由于自己和万开华都不懂法,看着别人租地建厂房再出租效益不错,所以也学着做这个生意,但当地政府部门在查处了我们违法占地和建筑后,又返租给我们,我们就觉得合法了。所以在缴清罚款后2年多时间里不断扩建、新建厂房,期间国土局和街道办的人也来看过多次,也没说过什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