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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集资房项目被叫停 60名教师住房梦搁浅

2011年04月14日 11:34 来源:桂龙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东兴市东兴镇中心小学于2006年获集资兴建职工宿舍楼(全额集资)的立项。可是去年,该项目被叫停,教师们的“住房梦”搁浅。今年4月13日,这起建房纠纷案在东兴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盼到了集资建房

  东兴镇中心小学位于东兴市东兴镇那超路,现有教职员工87人,其中顶岗教师15人,5400名学生。前几年,为了解决教职工的住房问题,该校校长周某与教职工一起商量,决定在学校的一块空地上搞集资建房,打算建3栋职工宿舍楼。于是他们成立了建房小组,周某任组长,教师陈家峰等人任组员。

  随后,学校出具委托书,委托陈家峰到有关部门代为办理工程的立项、报建等相关工作。经过申请,该校的职工宿舍楼项目获得通过,由东兴市发展和改革局发放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登记备案证》。2006年,该校申请的职工宿舍楼(全额集资)项目立项。

  2010年4月3日,东兴市东兴镇中心小学与东兴市永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称永鑫建设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筑公司在合同签订之后,即开始了工程设计、开挖地基、土方清理等建设工程,直接投入80多万元。该校每个教师也交纳了6万元集资款项,学校给建筑公司支付了100万元的工程进度款项。项目在紧张有序的推进当中,当时教师们兴奋地以为,他们的新房指日可待了。

  2010年4月14日,东兴市建设局给这个项目下发了《停工通知书》,原因是该项目还没有获得建设规划许可证,便开工建设了。

  随后,该校校长周某被调离该校,永鑫建设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符某被东兴市人民检察院请去问话,并要求他将已收到的100万元工程款退回给学校。

  无奈告上法院

  符某想不通,自己与学校签订的建房协议是一种民事行为,怎么会出现这种局面呢?大多数教职工也认为,他们这个建房项目经过东兴市的多个部门审批同意,也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完善部分的手续是可以通过有关部门来完善的。而一同获得立项准建的东兴计生服务站﹑东兴镇卫生院业务楼等建设项目早已相继破土动工,并已峻工交付使用。

  多次协商无果,永鑫建设公司将东兴镇中心小学和东兴市教育局一并告上法院,要求继续履行合同,退还100万元工程款。昨日,东兴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永鑫建设公司称,东兴市教育局通过东兴市人民检察院,强行收取了东兴镇中心小学原已支付给永鑫建设公司的100万元工程进度款。这笔钱打到了东兴市教育局的账户上,然后通过东兴镇中心小学退回给何某等60名集资户。大多教职工迫于无奈只好领回了钱,而目前还有3名教师不愿意领回钱,他们只想要房子。

  各方有说法

  在庭审中,双方争论的焦点主要是合同是否有效、工程是否需要招投标、教育局是否需承担连带责任、是否需要给原告退回100万元等。

  永鑫公司认为,他们与学校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法有效,符合相关管理规定,双方应当信守合同,继续严格履行。

  东兴镇中心小学则称,按照招投标法等相关规定,关系公共利益的公共住宅须经过招投标才是合法的,而永鑫公司揽下该项目时并没有经过招投标,因此该建设合同以及监理合同均是无效的。

  对此,永鑫公司向法庭出示一份防城港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下发的文件称,文件规定“为进一步简化政府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率……在厂房、办公用房和职工宿舍等:(一)全部由外商、私人投资的,是否招投标或选择何种招投标方式,由投资者自主决定。”所以,该项目不需要进行招投标。对方的说法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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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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