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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引入拆迁公关公司:权责边界必须清晰

2011年04月19日 14:54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广州市越秀区有关负责人向媒体透露,越秀区政府计划率先在大型工程项目中引入专业公关公司,以协调居民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并公布了负责联系的越秀区委宣传部的电话。有专家指,这是政府协调各方面利益的一次有益尝试,是一种创新。

  在拆迁工作中引入专业公关公司,作为一种尝试无可厚非,不过效果尚未显现,专家意见便草率登场,这倒符合公众对“砖家”群体的普遍判断。从服务型政府建设方向看,政府支付公帑,购买公共服务确为大势所趋,但这种购买,能否突破一般性的公共服务层面,上升至拆迁这类事关错综复杂的利益纠葛,尚需更多探索。

  拆迁难点主要在于利益博弈。为使这种博弈更趋透明、公平、合理,于2011年1月19日正式公布施行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下简称《条例》)明确规定,政府为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责任主体。该《条例》第五条同时还明确,“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越秀区的“想法”是,专业公关公司在政府与拆迁户间扮演“润滑剂”角色。顾名思义,“润滑”有“两面讨好”之意。问题是,越秀区委托的拆迁专业公关公司,其工作范围到底是承担一般性的协调和政策说明工作,还是直接与被拆迁户面对面地谈判,然后由“房屋征收部门”出面签约呢?

  倘属前者,公关公司的工作内容显然太过单薄,委托此类专业公司,仅仅从事这般无甚技术含量的程序式工作,很难说不是多此一举,也有推高拆迁成本之嫌;倘意在后者,那么这个公关公司就不可能无视“营利”一味清高,反倒让人觉得,所谓的拆迁专业公关公司,只不过是过去拆迁代办公司的一件新马甲。

  当然,并不能完全排除越秀区可能有更出人意料的举措,但无论怎么创新思维,专业公关公司的权责边界必须清晰可见,一方面,这是预防专业公关公司为求成绩越俎代庖的前提,另一方面,也是拆迁户在透明、公平机制下博弈的重要保障。不过,可以肯定的一点是,鉴于以往拆迁问题的复杂性、困难性,无论怎样的创新尝试,均需在现实工作中不断检验并逐渐完善。从这层意义上讲,专家们的“交口称赞”,倒让人有些不知其所以然。几 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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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位宇祥】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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